晚宴?他这句话点醒了我。本来我都还记得的,但下午听说这家超市在限时大甩卖,所以偷偷摸摸利用下班之前半小时赶了来。“余浩民,你就替我去了吧,行吗?谢谢你了。对了,你再顺路来接我把我送回家吧,我这大包小包的形象去打车也太丢人了,嘿嘿,主要是怕丢咱们公司的脸呀。”
5分钟后,余浩民开着自己的标致206在超市门口接到了我,我把自己的战利品一股脑塞进他车子的后座,拍拍手,坐在副驾位子上非常满足地一挥手,“柴科夫斯基(司机),走吧。”
快到家时,我给老马打了个电话: “老公,快到楼下接一下我,我给你买了‘狗粮’,实在搬不动了。”
老公接过所有东西,对余浩民说: “谢谢你送俺家采购员回来,进去坐坐吧?”余浩民笑着说: “不了不了,你家采购员还安排我晚上替她参加活动呢,回头再来你家蹭饭吃!”
余浩民是我一个办公室的资深同事。我们同一年大学毕业,同时分到这家公司的同间办公室。除了部门领导,就我们两个桌子对桌子,大眼瞪小眼。很多人以为我们这样看下去就能看成一对儿,我们却辜负了群众的期望。
也许是我们真的太熟悉了吧。我知道他在换季的时候都会感冒,我知道他买休闲t恤一定买横条,我知道他最爱吃的水果是葡萄;他知道我高兴的时候喜欢吹口哨,他知道我一有心事就睡不着,他知道我的最爱是慕思蛋糕。
太熟悉的人就像亲人了,而不像爱人。别人看我们总觉得我们暧昧,而我们彼此却清楚我们心很近,身体却从来没有越过好朋友的界限。
工作三年后,我在一次商务年会上认识了儒雅的老马,半年后他就成了我的老公。当我在办公室给同事发结婚请柬的时候,有人问余浩民: “这么漂亮的姑娘嫁人了,你小子后悔了吧?”余浩民一点不给面子地说: “苍天啊大地啊,好歹有人要了这个又懒又馋的疯姑娘,我终于解放啦。”
其实余浩民也曾有过很要好的女朋友,可那女孩后来爱上一个加拿大华裔,屁颠屁颠地跟着人家出国去了。此后我还给他介绍过我的幼儿园同学小美,这家伙却说小美和我一样娇生惯养,不是贤妻良母的料,所以没了发展。
小美有一次问我: “我看你上次给我介绍的那个余浩民肯定对你有意思?”我笑: “能有什么意思?我们也就是最最纯正的革命同志。”“我才不信呢,他人还是挺帅的,你们成天待在一起,这么多年你就没有对他动心过?”小美冲我挤挤眼睛。我大笑: “不信我也没办法。是,我们无话不谈,但是并没有男女关系的牵扯不清。想起他的感觉,很温暖舒服,却没有爱情的那种冲击。我们的关系呢,就算是最流行的办公室配偶吧——身未动,心不远。哈哈,你自己想去吧。”
也难怪别人胡思乱想,我饿了的时候,余浩民是零食采购员;我要回家打不到车的时候,余浩民是司机;我出差在外生病了,余浩民是电话医生;我需要从单位溜号的时候,余浩民是掩护队员;我在工作上犯迷糊的时候,他就是我的闹钟和记事本。
除了不是我的老公,他似乎什么角色都是。
而我不管到哪里出差,总会记得给他带点什么回来,哪怕是在路边扯一根草一朵花带回来给他,他都是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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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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