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婚老人离婚为哪般?
2010年07月05日 13:47 《北京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夫妻携手走进金婚实属不易,可一对年逾古稀已共同度过五十余载的老夫妻突然打起了离婚官司。一审判离后,主动提出离婚的妻子在上诉后又反悔了,表示不想离了。金婚老人究竟因何要离婚,妻子为何左右摇摆,这离婚官司背后到底有什么样的隐情呢?

不久前,一起上诉到北京市二中院的金婚老人的离婚案件引起了承办人刘法官的特别关注。两位老人是1956年结的婚,婚后生育四个子女,均已成家。一对原配夫妻已经共同走过了50多年的岁月,如今儿孙满堂,却在古稀之年非要离婚,这在一般的老年人离婚官司中并不多见。

刘法官注意到,妻子赵老太已是第二次向法院提出离婚了。第一次,由于丈夫侯老先生不愿离婚,法院没有同意赵老太的诉讼请求。时隔半年,赵老太又到法院递交离婚诉状,此次侯老先生依然不肯离,但一审法院认为赵老太两次提出离婚,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于是判决同意离婚并对二人的财产进行了分割。

让刘法官感到不解的是,一审支持了赵老太的诉讼请求后,她又提出上诉,明确表示不想离了。赵老太的两位代理人也告诉法官说,老人其实并不想离婚。而侯老先生的代理人——他的小儿子侯强(化名)则表示,父亲尊重一审判决。两位老人的意见各自有了改变,这起离婚官司背后肯定隐藏着感情之外的因素,刘法官决定调查清楚。

侯老先生因患有严重的皮肤病住院进行治疗,刘法官于是来到他的病床前。在病床上,老先生向刘法官诉说着内心的无奈。2005年,这对老夫妻家中拆迁,由于两位老人一直跟随小儿子生活,小儿子侯强比其他三个子女多分得部分拆迁款,原本母慈子孝的大家庭里掀起了波澜。其他子女认为,侯强本来做生意经济条件是最好的,钱还要比他们多拿,父母的做法实在不公平。但侯强认为,父母一直跟自己生活,是他在照顾两位老人。此外,拆迁时若不是靠自己的极力争取,恐怕拿不到这么多的拆迁款,自己多拿些是理所当然的。

手心手背都是肉,也想帮帮其他三个孩子的赵老太接受了他们的馊主意——和老伴打离婚,在分割财产时把夫妻共有的一套房子归于自己名下,然后再分给他们。

最终,在法官的参与下,四个子女对今后如何赡养老人达成了协议。在侯老先生的病房内,一家人再次团聚在一起,两位老人相拥而坐,表示再也不分离。

■记者手记

曾承办过多起离婚案件的刘法官告诉记者说,如今不论是子女或是父母打离婚官司,感情之外的成分越来越多。由于外界因素的介入,夫妻之间的小摩擦可以愈演愈烈,最终导致婚姻破裂。刘法官建议,其他家庭成员或外人要尊重婚姻当事人的意见。尤其对于老年人的婚姻,子女千万不能将自己的物质利益参与到老人的情感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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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斐 编辑: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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