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今天: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
2010年04月19日 17:16 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4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签发命令,自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也是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法律。 图为20世纪50年代初北京市的基层干部在街头书写宣传婚姻法的板报(资料照片)。 新华社发

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凤凰时尚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
妆点资讯此版块内容由妆点网提供
博客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