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提示:"家电下乡"先明白后购买
2010年04月19日 17:24 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成都12月28日专电(记者许茹、黄毅)四川省消委从近日相关调查和消费者的反映及投诉中发现,目前市场上仍然存在着消费者对“家电下乡”政策不了解、对购买流程不熟悉、部分不法商家冒用“家电下乡”推销伪劣产品等情况。

为了让广大农村消费者能够更好地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四川省消委特别提示:购买“下乡家电”要先明白后购买。

提示一:明白“家电下乡”政策放心购买。国家专门制订了“家电下乡”产品标准保证产品质量,因此消费者可以打消“便宜无好货”的疑虑;“下乡家电”的买卖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按产品中标价格或者低于中标价格成交,国家财政按照商家开具发票真实金额的13%进行兑现;“家电下乡”产品的购买者同样可以享受到优质的售后服务。

提示二:熟悉“家电下乡”产品购买流程。购买者应到政府指定的网点,购买外包装印有“财政部、商务部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字样的产品,才能享受到国家财政补贴;此外,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应及时将标志卡上的卡号、产品编码的条形码、购买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等信息如实告知网点销售人员,以便商家及时进行销售补贴的登记,确保及时拿到财政补贴。

提示三:警惕市场上冒用“家电下乡”推销产品情况。正规的经销商在固定销售网点明显位置都悬挂了统一的下乡指定店标志,张贴统一“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购买须知,消费者应认清后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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