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观察:经适房屡现"卖难" 专家呼吁对症下药
2010年04月20日 14:55 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申请贷款”成一纸空文

今年是自2007年乌鲁木齐大规模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以来第二次对经适房进行配售摇号。符合此次摇号配销的3000余户家庭中,2008年未摇中和弃购的家庭2617户,其余为2009年新增申请家庭。此次销售的经适房中,大部分为2008年和2009年建成后一直未售出的现房,有两个小区为在建的期房。

今年摇到号的龚翠萍决定弃购。龚翠萍长期患病,一家三口人的经济来源全靠当保安的丈夫。一开始,她并不甘心,“我问了房产管理部门,还给电视台打电话,问可不可以分期付款,他们都说要一次付清。”

翻开今年初公布的《乌鲁木齐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其中明确写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经济适用住房行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

也就是说,无法一次付清的群众有望通过分期付款拥有经济适用房。但事实是,没有银行愿意为龚翠萍这样的低收入群体提供贷款业务。记者咨询乌鲁木齐多家商业银行后得到的答复全是如此,有的银行工作人员明确表示:“银行认为他们没有足够的还款能力。”

根据有关规定,具有乌鲁木齐市城镇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00元以下(含700元)、无房或现有住房面积低于人均13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乌鲁木齐此次销售的经济适用房共有12个小区,均价从每平方米1770元到2490元不等,单套面积在55平方米至69平方米之间。

采访中,部分群众承认,经适房价格与商品房相比确实优惠许多,但是一次付清成了最大障碍,虽然政策允许贷款,但实际操作起来困难重重。一些打算买房的群众也认为,即使向亲朋东凑西借买上房后依然面临着巨大的还款压力。

保障房“无缝对接”体系亟待建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校教授沈君立建议,住房保障问题不能过度依赖市场,政府是否可以考虑先从开发商手里出资买下经济适用房,然后允许老百姓分期付款,以此解决经适房屡屡出现“卖难”的问题。

沈君立认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过去对住房困难群体制订的标准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究竟有多少人是最困难、根本买不起房的群体,哪些人可以通过分期付款购买,他们的需求和实际支付能力到底如何,这应是政府下一阶段需要认真调研的内容,并以此为依据对保障性住房政策加以健全和完善。

孟振江表示,考虑到群众的实际情况,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已向市政府提出报告,要求将廉租房申请者的收入标准由现在的300元调高到500元,经济适用房从700元调高到1000元,调高后覆盖面会扩大,可以满足更多住房困难家庭的需求。

孟振江说,更重要的是,真正解决“夹心层”问题要靠提供不同的保障方式来保障不同类型、不同收入的群体。

对此,乌鲁木齐市房产管理部门打算尝试推出经济租赁房,作为衔接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之间的保障房形式,即对没有能力购买经适房,又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通过经济租赁的方式来保障,以实现廉租房、经济租赁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房之间的“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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