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为了女儿 已离婚的我们演了8年正常夫妻
2010年05月06日 01:32 人民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后来,大江又提出了一个方案:我们办离婚手续,但不公开,他也保证不让女儿知道,而且房子和大部分的存款都给我。为了给女儿一个看似完整的家,这次我同意了。

2002年年底,我们悄悄地去民政局办了离婚手续。任佳被接了回来,我和大江开始演戏给女儿看。大江还是和从前一样,每天回家,在女儿面前晃悠,暑假带着我们一起去旅游。过年,我们还是回大江的家,因为怕走漏风声,我们离婚的事连亲戚也没告诉。

就这样,我们一直过到今天。这几年,女儿顺利地考上了大学,又参加了工作,还谈了男朋友。但是,她一直都不知道我跟她爸爸已经离了婚。女儿上大学那几年,大江几乎都陪在任佳的身边。等到女儿放假回来,我们就接着演戏。

这些年,我们都已经习惯了。可是,去年女儿结婚了,正式离开了我的怀抱。我们似乎没有再演戏的必要了。我的心突然变得特别空。以前,就算是演戏也好,能时常看到大江,我心里觉得我们还是一家。可是,现在,女儿走了,大江也不回来了,我觉得家里空荡荡的,特别冷清。

还有,我们该什么时候告诉女儿我们离婚的事儿呢。她现在已经大了,应该可以接受了,可是拖了这么久,我们又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如果这样一直瞒下去,我该怎么办呢?一直这样一个人吗?

我心里真的特别乱,理不出一点头绪。

编后:

文娟的故事让人又一次感到母亲的伟大。为了女儿,老公可以拱手让人,婚姻可以表演,自己的幸福可以弃之不顾……可是,够了,文娟已经做得够多了。女儿已经找到幸福了,当母亲的是时候为自己考虑考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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