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水》有一个人,偷走了全世界的嗅觉
让一巴蒂斯特·格雷诺 的嗅觉极致让人汗颜——木头,青草,石头,水,青蛙……我从没有想过,这些东西有着什么样的气味。而这男孩,却可以闭着眼睛,仅靠气味来辨认它们,无论远近。
男孩卑微的活着,原著中说到他在鞣皮工作时, 什么饭菜都能将就,他整天劳动,只要天亮就干活,冬天干八小时,夏天干十四、十五、十六个小时。
如果他不弄兽皮,他就挑水。一连数月,他从河里把水挑上来,每次两桶,一天数百桶。一连几个月天天挑水,所以他的身上没有哪个部位是干的。像一块泡发了的皮革。
他还得了炭疽病,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他必死无疑时奇迹般康复。
他不会死,这世界上还有很多他所没有占有的气味,
他怎么会死。
他像细菌一样活着,维持着最低的生存需求,找寻着世界上最美好的味道。
什么气味会让一个拥有全世界嗅觉的人觉得非拥有不可?
如果不看电影,你的答案是什么?
我的答案是:恋人的气息。
我们有视觉,听觉,味觉,触觉,嗅觉, 我们用这五种感觉连接世界。
可是我们能看到的只是赤橙黄绿青蓝紫,没有过渡色, 能听到的是小声,或者大声,没有中间调, 能尝到的只有酸甜苦辣,没有混合香, 能触到的就更少,热的,冷的,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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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清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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