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发出冰雪路面安全行车“守则”
2010年05月11日 17:47 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长春12月24日专电(记者周立权)针对近期恶劣天气下交通事故频发的状况,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出冰雪天气安全行车“守则”,告诉广大驾驶员在冰雪路面上怎样安全行车。

吉林省最近阶段连降大雪并伴有大雾,恶劣的天气状况、大面积的路面结冰使道路交通条件变得极为不利。同时,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酒后驾车、超员、超载、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更导致多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据统计,近20天时间,吉林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51起,造成85人死亡。

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提出要改正驾驶陋习,勤检查、细观察。并提醒,出车前应加强对汽车的检查,保证车况良好,特别是转向系、制动系应有效、可靠。结冰路面很光滑,车行时应装防滑链,防滑链松紧要一致,且左右对称。货物装载应匀称,且两侧车胎载荷相等。此外,在冰雪路面上行车,还应携带必要的防滑、取暖用品。同时,大地被积雪覆盖后白茫茫一片,行车时司机往往搞不清道路、沟坎及路面状况。这时应根据行道树、路标、水渠等仔细观察,判明行车路线,沿着道路中心或积雪较浅处通过。若路面倾斜或呈拱形,应选择平坦、安全一侧或道路中间通过;若有辙,应循车辙行驶,当车辙已结冰且较浅时,应跨骑车辙行驶;若积雪过厚应予铲除后再通过;若需通过弯道、坡道、河谷、山路等危险、可疑之处,应停车,判明情况后再通过,不可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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