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5月28日电(记者蒋芳)近日,江苏省扬州市开展赌博游戏机专项整治,该市公检法部门联合发文明确相关罪名的认定和相应处罚标准,其中认定凡具有退币等功能的电子游戏设备即视为赌博机,在同一游戏机室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设置15台以上赌博机供他人进行赌博活动等情况即可视作开设赌场。
据了解,扬州市公检法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赌博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全市公安机关办理赌博机行政案件适用法律意见》规定,不管其名称和功能如何,凡是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就可以直接认定为赌博机:只要是具有退币功能;上分、扣分、加分等荧屏计分功能;退弹珠、退奖券功能,但仅换取少量奖品的除外;具有选定赔率,以小搏大功能的电子游戏设备。以下情况都将以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即在同一游戏机室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设置15台以上赌博机供他人进行赌博活动的;采用多点投放赌博机达到10台以上的;在游戏机室、其他公共场所设置5台以上或者多点投放3台以上赌博机供他人进行赌博活动,且非法牟利累计达3万元以上的;在游戏机室、其他场所设置10台以上或者多点投放5台以上赌博机供他人进行赌博活动的,且非法牟利累计达1万元以上的。
此外,《意见》强调,在学校、幼儿园周边实施赌博行为,情节严重者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校就读学生参与赌博机赌博活动的,将最高予以3000元以下罚款。参与赌博机赌博活动的成年人,将最高给予15日以下拘留并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同时,扬州警方还将开通赌博机24小时举报热线,并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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