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出租车早晚出行高峰时段禁止交接班
2010年06月11日 16:43 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沈阳6月11日专电(记者冯雷)今后,沈阳早晚上下班出行高峰时间,出租车将不得交接班,一旦发现拒载,出租车司机将在诚信考核体系中扣分,直至取消其从业资格。6月10日,沈阳市交通局出台打击出租车拒载行为的一系列举措,7月1日起正式实施出租车限时交接班制度。

近一两年,沈阳出租车拒载现象比较突出,群众意见较大。今年1月至5月,沈阳市交通局共受理出租车拒载类投诉案件5850件,占投诉总量的48.5%。年初以来,沈阳市区两级交通部门围绕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进行执法检查,严格查处非法经营、计价器作弊、索要高价、拒载等出租车违规行为。

沈阳市交通局副局长高虹表示,针对当前社会反响强烈的拒载、打车难、出租汽车不文明服务等突出问题,交通局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大力整顿出租汽车市场秩序。

据了解,为解决早晚交通高峰时段打车难的问题,行业管理部门将全面调整出租汽车交接班时间,实行双班制的出租车在早晚高峰期(上午7:00至9:00,下午16:30至18:30)禁止进行出租车交接班,严禁出租汽车驾驶员以交接班为由拒载。

此外,沈阳还将实行交接班导向牌制。由行业管理部门统一制作交接班导向牌,出租汽车在下午和晚上的交接班时段内,空车待租状态下可以使用导向标志牌,向乘客明示交接班方向,允许出租汽车驾驶员使用交接班导向牌在交接班期间顺路拉载同向乘客。

对因拒载被投诉的出租车,有关部门将先行停止车辆营运,接受调查处理;对于查证属实的案件,由交通执法部门对驾驶员实施行政处罚并进行诚信扣分。对于一年之内累计拒载3次的驾驶员,交通执法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吊销从业资格,2年内不得从事出租汽车行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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