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何时不再私吃回扣?云南推行“公对公”佣金返还机制调查
2010年08月21日 17:25 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昆明8月21日专电题:导游何时不再私吃回扣?——云南推行“公对公”佣金返还机制调查

新华网记者关桂峰

如今,各地低团费旅游屡见不鲜,导游收入基本是靠游客购物消费“吃回扣”,这已是个公开的行业“潜规则”了。

从8月开始,云南省旅游业正式推行“公对公”佣金返还机制。根据规定,购物佣金只能由购物企业和旅行社公对公进行结算,导游不再私吃回扣。这一举措能否取得预期效果?能否真正还旅游业一个更干净的消费环境?

(小标题)导游拿回扣见怪不怪

参加过旅行社外出旅游的游客,一般都有过在行程中进店购物的经历。记者采访一些参团旅游过的游客,他们的体会是玩的时间少,买东西的时间多;不买东西导游不给好脸色,有的还骂骂咧咧。“导游不断地把客人带入购物店购买云南的珠宝玉石、茶叶、药材、精油等特产……”两个月前来云南旅游的游客张侠说。

一位从成都出发参加乐山大佛、峨眉山二日游旅游团的游客李先生告诉记者,团费很便宜,才280元,包往返车费、门票、食宿。但是原本可以乘车沿公路直达山顶,再从山顶由上而下游遍全山绝大部分景点,而导游安排的路线却省略掉万佛楼、金顶等著名景点。陪同我们的“地陪”(当地导游)告诉我,他也没有固定工资,收入全靠带游客去购物点的人头签单费、购物回扣和万年寺的香火回扣。

云南省国旅的工作人员来先生告诉记者,旅游商品为导游和司机提供的回扣比率一般为购物额的20%至50%,同时往往还要向导游和旅行社支付“人头费”和“停车费”。其中茶叶、玉石、银器等贵重物品的回扣更高,有的高达50%以上。

据了解,现在昆明旅游市场上,常规的昆明-大理-丽江游基本价是1400元左右。但是一些不知名的旅行社甚至喊出了低于1000元的价格。对此,来先生说,这连机票钱都不够呀!这样的“零负团费”旅游哪有质量保障呢?导游不带着游客去购物,连本也保不了。

(小标题)如何斩断这一畸形“链条”?

昆明某旅行社的导游赵小姐已经做导游3年多了,她说,现在导游这个职业的社会评价不高。这固然和部分导游自身素质不高有关,但现状是:绝大多数导游既不能从旅行社领取最低工资,也缺乏医疗、养老等基本保障。导游只能在游客身上“榨油”,提取游客购物的回扣。所以,导游想方设法缩短游客应有的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次数,诱导游客多购物。

她向记者爆料,旅行社组团把游客按人头收费卖给导游和司机的情况时有发生。司机需要自己垫付油钱、过路费等费用,导游没办法只好带着游客去众多的购物点买东西,看到买的多还是少,才知道是赚了还是赔了。但是,在正常情况下,旅行社组团收取游客团费,再从中给旅游车司机一笔费用用于运送游客,同时支付导游的工资。导游薪酬机制落实下来,就不会出现强制游客购物。

为了根治“零负团费”、导游从旅游购物中私拿回扣的现象,云南省此次针对旅游市场整治,采取既推行“公对公”新机制,又督促旅行社对导游实行“基本工资+带团补贴+‘公对公’旅游商品宣传促销费奖励”的薪酬新机制。

云南省旅游局质监所所长杨澄说,旅游局及相关部门已经提前下发了“旅游商品宣传促销费公对公返还登记表”,检查中将督促旅游购物商店每天如实填写该表格。今后旅游购物中的佣金将直接返还给旅行社企业,旅行社企业在收取返还经费后需开具正式发票,而返还的宣传促销经费将计入旅行社企业收入。此外,云南旅游管理部门将进一步重点检查企业对导游薪酬机制的建立情况。按规定,导游必须拥有基本工资、带团补贴以及旅游商品宣传促销费“公对公”返还的奖励,奖励部分则由旅行社自主确定。

(小标题)营造干净的旅游消费环境

记者采访旅行社、旅游部门工作人员,他们多表示此举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少“零负团费”旅游,强制游客消费行为也将受到惩戒。但也有业内人士担心,“公对公”返还机制,只是把旅游业的顽疾购物回扣制度换了个方式而已。

昆明风光国际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朱伯威说,现在旅行社主要是承包经营,挂靠在大中型旅行社下面的各类旅游门市更是多如牛毛。这些旅行社长期低价揽客,依靠导游引导游客购物赚取回扣生存。管理导游是旅行社管理的一部分,“公对公”能规范经营、依法纳税、杜绝私下交易,保证旅行社的依法收入,对旅游质量也会有所提升。从长远看,“公对公”机制对导游还是有好处的。

云南省旅游局副局长徐光佑表示,建立“公对公”促销经费返还机制,可以从根本上遏制“零负团费”现象。同时要求所有旅行社必须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从业人员享受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购买“五险一金”。

但也有导游担心,实行“公对公”后,旅行社将分去大头,导游的收入可能会降低。于是,一些导游决定先观察一段时间,再与有实力的旅行社签合同。

有的业内人士建议,当前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对导游的某些违法行为约束作用较弱,因此要建立健全行业组织,成立导游协会,利用协会的优势,努力提高导游人员的素质,加强导游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要重视导游在职培训;要相应提高导游人员的薪酬,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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