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之事
2010年09月02日 12:28 女友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孔明

孔子说:“鬼神之事,吾也难明。”我常篡改这句话,说:“男女之事,吾也难明!”以孔子之尊,所谓“难明”,多半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我所谓的“难明”,是犯着糊涂想明白。最近看到网上有个调查,出题:“你觉得男女之间做了怎样的举动后,才确立了关系?”是个选择题,“牵手”、“接吻”、“拥抱”、“做爱之后”等八个选择,只选择唯一,结果是百分之七十五的人选择了第八:“现代社会很难说。”这就妙哉。选择模糊,等于是放弃明确,等于是对前七个选择的暧昧认可或模棱两可。这意味着什么,我不说,理由也是第八个选择:“现代社会很难说。”

难说,恰有了说的必要,算是借题发挥吧。人本来是高级动物。高级动物也是动物。按照进化论的观点,高低是由低级进化而来。人作为动物还很“低级”的时候,与其说“男女之间”,毋宁说“公母之间”,要说“有事”,也就那么个事,本能使然,天职使然。母系氏族社会,人作为动物固然“高级”了,但也“高级”不到哪儿去,所不同者,同样是那个事,做,不做,和谁做,在何处做,什么时候做,主动权、选择权、决定权都改由女人掌握了。父系氏族社会以后,女权旁落,女子只能“三从四德”了。所谓“男女之事”,已不仅仅是那个事了,更多地肩负了传宗接代的历史重任。一男占多女,难免要出一些旷夫和怨妇,“偷”就屡禁不止。“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五千年华夏文明,五千年风流故事,多如恒河沙数。减两千五百年,人间悲喜剧没完没了,一幕幕重演,一幕幕似曾相识,说白了,还不是为了那么个事儿?是耶?非耶?都化作了历史的声声叹息。

孔子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不去管他老人家究竟所指者何,起码是“话出有因”,与“男女之事”有关。他老人家在世时去“见”南子,就是“男女之事”,若其不然,就不会引起学生子路的“不悦”,他老人家也无须赌咒发誓:“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老人家不愧为圣人,为自己辩解都圣意难测,模棱两可,既不否定,也不肯定,却给子路及后人一个轱辘命题:“天厌之”,则证明子路“不悦”有道理;但“天厌之”,谁知之?这和“小人”动不动就发誓“天打五雷轰”一个道理。南宋大儒朱熹算是孔子孝子贤孙,却对学生妙解曰:“此是圣人出格事。”一语双关,点题又点化,令后来人叹为观止。如果孔子转世,复令他定位与南子的“关系”,他的答案恐怕也是“现代社会很难说”。

退回去,退到孔子周游列国时代,男女之事,说不上是倒退了,还是开化了,抑或是堕落了。南子作风不好,却做卫国第一夫人,还颇受宠爱。孔子一边“见南子”,一边说:“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周有什么好?“克己复礼”,“复”的就是“周礼”。关于男女之事,《周礼》说得明白:“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这不等于强迫单身男女“野合”么?《诗经》里有首《陈风 东门之杨》,对“野合”还歌之咏之:“东门之杨,其叶牂牂。昏以为期,明星煌煌。东门之杨,其叶肺肺。昏以为期,明星晢晢。”《诗经》是孔子编选的,三百零五首,歌咏男女之事的,不在少数,开篇第一首《关雎》,就开宗明义,先声夺人:“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据说《史记》记载,孔子是叔梁纥和颜征于尼丘“野合”而生的。尼丘是否“在河之洲”,不得而知,但在孔子眼里,乃母是淑女,乃父是君子,当没有疑问。

古人有“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之说。“刑不上大夫”应该没有问题,“礼不下庶人”却难自圆其说。亘古以来,有多少“士大夫者流”真正受“礼”的约束?偷鸡摸狗的勾当,多半是“士大夫者流”的专利。按说“礼不下庶人”,意味着小老百姓们可以超然“礼”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实则不然也。为何?不受“礼”约束,也就不受“礼”保护,男女之间无序竞争,极可能有人要做饱死鬼,有人要做饿死鬼。孔子时代,礼崩乐坏,不妙的还不是“礼不下”的“庶人”?自汉而后,虽然“男女之事”视婚姻为正途,但不走“正途”者,未见得就大逆不道。一曲《凤求凰》,其实就是“私奔”的样板戏。大唐盛世,步汉后尘,有过之而无不及。女子走街,公然袒胸露背,不以为忤,反以为美;男女往来,固然颇多限制,但也并非楚河汉界,不可逾越。元稹著《会真记》,张君瑞与崔莺莺故事,与其说是“爱情”,毋宁说是“私通”。如果让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张君瑞和崔莺莺选答男女确立“关系”的前提,结果一定是“做爱之后”。史上有“脏唐臭汉”之说,说的是士大夫阶层,至于劳动人民,天知道。

宋明以降,理学大盛,却失去理性,“存天理,灭人欲”,男女之间,“事不谐矣”!当时的一个杀手锏就是拿女人贞洁说事。女孩子一呱呱坠地,就坠落“妇道”之狱,就被“诛心”,就被戴上贞操紧箍咒,就被广而告之:“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然后是缠脚,把一双妙龄天足“缠”成玲珑小脚,碎步走犹颤巍巍,往后纵然想“私奔”、“野合”,也力不从心了。力不从心,却仍不被放心,还要人身被隔离,人性被压抑,人脉被屏蔽,“大门不出,二门不踩”,信息不对称,封闭或半封闭,与异性近于阴阳两界。男女大防,层层设防,“防”住了没有,“防”住了谁,“防”了多少男女,也是个天知道。男子且不说,起码女子倒了一辈子的霉了。读历代“列女传”,篇篇令人起鸡皮疙瘩。女子之哀哉痛哉加惨哉,不说也罢!

毛泽东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古往今来,于男女之事上,恐怕反抗最为持久、顽强、惨烈,至于冤死鬼、屈死鬼、饿死鬼更不计其数。譬如周之“野合”,到了后世那还得了?一旦事情暴露,不被处死,也被钉在耻辱柱上。饶是如此,铤而走险者仍如过江之鲫。爱情故事之所以“惊天地,泣鬼神”,悲因就在此,梁山伯与祝英台即其典型之一。所谓封建礼教吃人,首先吃的就是痴情男女。

男女大防,有直接后果,也有间接后果。直接后果是楚河汉界,对立思统一。越是对立,越是心驰神往,越是魂不守舍,越是“恨不相逢未嫁时”。.男女世界,形同水火。妙在水能克火,却也被能火烘热,甚而至于被火烧得沸腾滚烫,化为一团蒸汽。似乎是水火不容,其实是干柴遇烈火。干旱时候,雨不叫雨,叫甘霖;一见钟情,即使失身,也叫爱情。“相见时难别亦难”,不宽衣解带更待何时?一夜情是真情,哪怕私订终身是白订。 “问世间情为何物,竟叫生死相许!”可问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者有几?男女两重天,不悲情而何?如果早上见面,晚上就能领结婚证,还用得着“生死相许”么?

间接后果是再聪明的男女,一旦擦出火花,多半变成了白痴,智商几乎为零。女子养在深闺,能见到几个男人呢?天假时机,窥视或者俯视一个男人,砰然心动,或者竟春心大动,就自以为找到爱情了,可以托付终身了。梦想成真,那当然好;但天心浩渺,梦想多半浩渺。就算如愿以偿,又当何如?唐僖宗时,郑畋的女儿因为喜爱罗隐的诗,害相思病了。郑畋是宰相,恰好也喜爱罗隐,便给女儿安排了一次窥视的机会,结果是相门千金大失所望,嫌罗隐丑,连他的诗也不想读了。这事幸而发生在唐代,如果是明清,那就难以想象了。再说了,即便是罗隐相貌堂堂,“甚合朕意”,郑小姐就能高枕无忧乎?同是唐朝的官宦女儿,崔莺莺小姐比郑小姐运气好,夜奔西厢,碰到的是个多情郎,不但郎才,还郎貌,结果呢?始乱终弃,哭都没眼泪了。

拜封建社会所赐,男女之事并非一无是处。男女大防,“防”出了隔膜感,也“防”出了神秘感。男女之间,隐秘滋生神秘,神秘制造神圣。你不了解我,我不了解你,彼此陌生,才彼此吸引,无知比有知更富有诱惑力。男女之间,与其说隔一堵墙,毋宁说隔一张纸。墙诱惑人跳,纸诱惑人捅;墙一跳就过,纸一捅就破。抬头不见低头见,一见钟情,怎么可能?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情却有情。古代有灯会之俗,青年男女与其说看灯,毋宁说看人,“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多诗情画意呀!西门庆挑逗潘金莲,借着捡拾筷子,顺手去捏脚,多半捏在鞋上,却已经捏出“爱情”了。古代女子的脚,不是谁想捏就能捏的,莫说捏,窥视一下都是“非礼”。姑娘封建,就爱害羞,就爱脸红,脸红实际上是一种魅力,一种生动,一种风情。从前在农村,小两口走路,莫说牵手,就是肩并肩,也顾忌前后左右,只要有第三只眼睛,必要拉开距离,形同陌路。此情此景,也是一种风情。有情人相见,并不像现在人这样黏黏糊糊,至少在人前要装作不认识,却抛媚眼,暗送秋波,举手投足都是情,心有灵犀一点通。见面不易,不见的时候想,想是一种幸福;“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相见的分分秒秒,幸福得如同梦游。洞房花烛夜,神魂颠倒时,何故?此前牵手都难,此刻却要零距离接触了,能不陶醉乎?

社会是进步了,男女是解放了,爱情却被稀释了。我回乡下去,被邀喝喜酒,新娘抱着满月儿,居然是新婚、满月一块儿过,满村的男女老少竟然也乐呵呵。据说,这样的喜酒,村人已习以为常了。

回到网上的调查:“你觉得男女之间做了怎样的举动后,才确立了关系?”比如“牵手”、“接吻”、“拥抱”、“做爱之后”,放到从前,选择哪个都能说明“关系”确立了,放到现在呢?莫说“牵手”、“接吻”、“拥抱”,就是“做爱之后”又如何?早上的夫妻,下午都拜拜了。对一些人来说,“做爱”不过是吸一根烟、饮一杯酒、吃一个巧克力罢了。

2010年6月20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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