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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旅游法实施 江苏地区东南亚游价格翻倍

2013年09月26日 08: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程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下称“《旅游法》”)将于10月1日开始实施,旅行团将严禁设购物点和自费项目。受此影响,江苏省各旅行社的国庆假期出游线路报价上涨,尤其是东南亚方向,个别线路报价甚至翻倍。

业内人士称,目前出境游尤其是东南亚线路,都安排了大量的购物环节,部分游客在个别线路购物消费甚至超过参团价本身,而旅行社则通过购物回报、自费、小费等来赚取利润。

新《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导、欺骗消费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南京市一家旅行社里,其10月出游计划单中已标出“全程不进店”、“无强迫自费”、“一价全包”等字样。“只要涉及‘十一’及其以的旅游团,我们都不进店、无自费、无小费。这些额外费用都算到团价里了,报价自然比以前高”,该旅行社的工作人员说,“价格上涨,出行的人的确比之前少了,尤其是去东南亚的。比如说泰国游,以前一周能有2、3班,现在一周1、2班。可能大家还抱着观望态度吧。”

今年国庆假期,南京赴泰国游价格从三、四千元直接跳到七、八千元。同等规格的新马泰十日游,去年10月报价4400元左右,今年10月报价超过100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欧美线价格涨幅在25%左右,日韩线价格涨幅在15%左右,台湾游价格涨幅在50%以上。国内游价格上涨还不明显,调高了200元至500元。

江苏省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副主任李纬坤介绍,镇江市中秋前后旅游市场呈现规范度增强、价格提高的特点,预计近期国内旅游价格将上涨25%~60%,出境游价格上涨50%~100%,特别是东南亚旅游线路涨幅均在100%以上。

“十一”后,旅行社可能会推出一些自由行、半自由行、精品特色游产品来吸引消费者,以个性化产品和高质量服务竞争市场份额,价格不再是揽客“法宝”。 (程昕)

[责任编辑:曹晓娟] 标签:旅游法 东南亚线路 价格涨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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