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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合同新风向新方式 旅游法登场 长假新玩法

2013年09月29日 19:12
来源:浙江日报

随着“十一”黄金周临近,《旅游法》成为街头巷尾市民热议的话题。资深“驴友”张小姐告诉记者,《旅游法》出台她就粗浅研究过,但最近向她咨询《旅游法》的朋友越来越多,这两天她又好好把《旅游法》通读了一遍,“不仅旅行社要规范,其实《旅游法》对旅游者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旅游新风也许将从这个“十一”黄金周始。

新合同:权责更对等

市民李小姐在省中旅看到了《旅游法》出台后的新合同。“还挺新鲜的,里面有些内容都是第一次看到。”

记者从省旅游局了解到,从10月1日开始,必须按照《旅游法》规定使用新合同。目前省中旅和一些省内大旅行社已经开始用了。跨10月1日的也都用了新合同。新合同在格式上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通用条款,第二部分为协议条款。旅游费用、旅游途中离团、脱团、转团等现象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也一一作了解释,纳入到合同总则中。

购物、自费等字眼明确不能出现在合同上,如果游客自行提出要购物,必须根据《旅游法》第35条与游客进行沟通和约定,另签一种补充协议。购物时间则安排在自由活动时间。另外,合同上将写明游客投诉电话12301,一般都会出现在合同首条。

李小姐口中所说第一次看到的,则是合同中的通用条款,明确规定了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也是新合同的最大亮点。”省旅游质监所所长章垠介绍,对旅游者来说,强调了文明旅游,旅游活动中,旅游者必须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遵守中国公民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像在埃及金字塔刻上“到此一游”的行为就要处罚了。

对导游和领队来说,导游、领队要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并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这些都是新条款。还有,行程单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准几星”、“仅供参考”、“以某某为准”、“超豪华”等这些不确定词汇将不被允许出现在行程单中。

新风向:“纯玩”扛大旗

《旅游法》脚步渐近,旅游市场最显著的变化,莫过于购物团的式微,纯玩团则扛起大旗,成为旅游市场上的主流产品。

记者采访省内几大旅行社后发现,目前出国游产品中近90%都是纯玩团,价格相比去年也有所上涨。美国、澳大利亚、东南亚等纯玩游线路已被预订一空,国内的丽江纯玩路线最受市民欢迎。

“全程无购物,因此行程一点也不赶,每天都可以8时左右起床,还有部分时间自由活动,自己去当地的老市场体验讨价还价的乐趣。”“给父母特别挑选了纯玩团,主要还是因为年纪大的希望住宿条件舒适,游玩较为轻松,有安全感。”在随机浏览了一下“纯玩团”游客的点评之后,记者发现,“休闲舒适”“深度体验”“无购物”是最普遍的好评理由。

中国旅行社协会副会长宋斌分析,取消购物团,那些针对特定国家旅游团而设立的购物点必将受到影响,卖价不合理现象将自然消失;以次充好、以假冒真的问题也将不复存在;诱骗、强迫旅游者消费的病态现象也有望被根除,长久来看,对旅游市场是有净化作用的。

新方式:自由“拼接”行程

取消购物点、回归“真实”后的跟团游价格集体“膨胀”,自由行和半自助游异军突起。越来越多的游客选择这类更具自由度的旅行方式,同时搭配购买一日游、门票、交通接驳、签证等辅助服务产品,自由“拼接”旅游行程。多家旅游机构黄金周自助游预订持续升温,尤其是出境自助游人数增长更为明显。

记者从携程旅游网了解到,东南亚、港澳台虽说是受《旅游法》影响较为明显的地区,但依旧是“大热门”,虽然团队游报名情况有所下降,但自由行和半自助游的预定量大增,总体组织出游人数相比去年同期有增无减。游客更喜欢自由组合拼接旅游行程,携程网上一款价值200元的香港一日游产品非常受游客欢迎,涵盖了香港海洋公园门票和太平山、星光大道、维多利亚港等著名景点,提供导游和用车。

新《旅游法》正式实施后,游客的游玩行程和费用支出更加透明化,这也是对游客权益的最大保障。“旅游法实施不会遏制游客的出游意愿,旅游服务商应该丰富产品形态,深化产品内容,以满足游客日益个性化的需求。”携程旅游业务部常务副总经理何勇表示。

[责任编辑:郭小璇] 标签:旅游法 新条款 线路 旅游 凤凰网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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