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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旅游法实施后 游客仍被导游变相诱导购物

2013年10月11日 13:59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戴岱

对于游客来说,新《旅游法》的实施特别激动人心,因为那些长期被游客诟病的零负团费、强制购物、索要小费、自费项目等问题在新《旅游法》中都被明令禁止,这让人们对旅游环境的改善充满期待。那么,有了新《旅游法》的约束,在刚刚过去的国庆假期,旅游市场中的不和谐因素是否能得以改观?带着疑问,记者日前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在线路价格普遍看涨的情况下,一些旅行社和导游仍冒着被处罚的风险,想出各种手段诱导游客购物,还有一些购物点干脆隐藏到景区中,跟游客玩起了捉迷藏。

旅游团费普遍上涨

“台湾环岛8日游标准团的团费竟高达7280元。”本打算利用国庆假期到台湾旅游的赵女士看到旅行社的报价,吃惊地说,“我记得在9月,类似旅游团的最低报价仅为4900元左右,现在竟涨了2000多元。”赵女士计算了一下,若一家三口参加此旅游团出游,仅团费一项就要花2万多元,这让她直呼“玩儿不起了”。

记者从各大旅行社了解到,国庆节期间,几乎所有旅游线路的价格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以一家旅行社推出的“港乐汇”豪华港澳直飞5日游为例,其在中秋节前的报价为3580元/人,到了国庆节前,其报价便已涨到了5830元/人;另一家旅行社推出的韩国济州观光全景5日游的报价在中秋节前为2980元/人,到9月30日,其报价涨到了4780元/人起;新马泰10日游9月初的报价为4600元/人左右,国庆节前夕,其报价涨至1.1万元/人左右。

记者综合多家旅行社的报价后发现,国庆节期间,欧美旅游线路的报价比平时上涨了25%;日韩旅游线路上涨了15%左右;港澳地区及东南亚旅游线路的价格涨幅普遍高达100%。国内旅游线路的价格涨幅相对较小,在200元—500元之间。

导游变相诱导游客购物

旅行社和导游以带游客进购物点甚至强迫其购物的方式赚取佣金的行为已人尽皆知,尽管此行为被新《旅游法》明令禁止,但国庆节期间记者调查发现,仍有部分旅行社和导游铤而走险,变相诱导游客购物。

游客刘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我们乘坐的旅游大巴车在行进途中突然停了下来,导游以给大巴车定时消毒为由,要求车上全部游客下车。下车后我们才发现,停车的地方有个水果店,之前导游在车上着重宣传了当地水果的营养价值,并建议我们有机会一定要购买一些尝尝。”刘先生告诉记者,汽车消毒期间,游客有足够的时间在水果店附近停留,导游便趁机“热心”地向游客介绍水果店里销售的各种水果,最终,游客们都或多或少地购买了一些水果。

另据记者了解,为了规避法律责任,一些商店干脆隐藏在景点中,使其与景点的出口连为一体。如此一来,游客浏览完景点后,就必须先经过购物点才能出去,这大大增加了游客发生消费的几率。

遇到问题应及时维权

采访中,不少消费者对新《旅游法》能否彻底杜绝导游强制游客购物的现象表示担忧。对此,一家旅行社的负责人高辉表示,虽然新《旅游法》对旅行社和导游的一些行为做出了界定,并且规定违法一方需要承担责任,但事实上,是否会强制游客购物,主动权还是在旅行社手里,只是强制的形式改变了而已。例如,旅行社可能采取隐蔽手段,将购物点隐藏在游览行程中,旅行社虽然不给游客安排自费项目,但会给其留出大量的自由活动时间。届时,导游便会向游客推销购物点里的商品,这就造成了游客自愿购买的假象。鉴于此,高辉建议,游客在遇到变相诱导购物或对旅行社安排的行程有疑问时,应第一时间与当地的旅游管理部门联系,以免事后因没有证据而失去维权机会。 本报记者 戴岱

[责任编辑:曹晓娟] 标签:游客 旅游法 导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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