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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监管司司长回应“《旅游法》就是涨价法”质疑

2013年10月17日 15:05
来源:人民网

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司长 李任芷 人民网记者 翁奇羽 摄

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司长 李任芷 人民网记者 翁奇羽 摄

人民网北京10月17日电 (李政杰)今天下午,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全国假日办执行主任吴文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超英,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司长李任芷,国家旅游局综合司司长张吉林四位嘉宾做客人民网,围绕《旅游法》与黄金周主题与网友进行在线讨论。就网友“《旅游法》就是涨价法”问题,李任芷表示,旅行社是在主动地调整经营方式,导致价格上涨,其实是一种价格回归。

《旅游法》实施之,旅游团费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有网友质疑,“《旅游法》就是涨价法”。对此问题李任芷表示,“旅行社按照《旅游法》的有关规定,调整经营方式,把‘零团费’操作模式摒弃掉,包括通过购物店、另付费项目,弥补原来在团费的一些不足,这个应该是直接的原因。好象是涨价了,但是实质上对游客来说,这一部分的实际费用体现在了合同上。”

《旅游法》第35条规定,禁止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欺骗游客、并且通过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另付费项目等等这样的一些形式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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