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暗访本地“80后”1650元外地客1550元
云贵川游客都受歧视
昨日下午,记者以一名“80后”上班族身份,就九寨沟双飞价格,对市内几家旅行社进行了暗访。调查中发现,加收“80后”费用的现象,主要出现在价格偏低的旅行社旅游产品中。
在育婴堂街如家酒店大堂内一旅行社门市部,一名自称成都华夏旅行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男子表示,本地“80后”价格是1650元,“70后”价格是1600元,外地旅客则是1550元。“本地人比外地人还贵?”对方解释,加收“80后”游客费用不光是针对成都“80后”游客,整个云贵川的均如此。
因为消费能力有限
该男子称,对“80后”加收费用,主要是考虑到云贵川游客及“80后”游客消费能力有限,而外地及岁数较大的旅客购买能力较强,可以弥补路费上的亏损。
男子坦言,旅行社也是有苦难言。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旅行社相互之间的恶性竞争,导致旅游业的利润越来越薄;二是游客已习惯于将价格作为出行选择的优先考虑之处。
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1550元价格,除去其中的机票、大巴、入住酒店以及旅客的三餐,基本上旅社已没有多少钱可赚,所以他们只能通过导游推销商品给旅客,从中赢利。而外地人和“70后”是消费的主力,所以他们更愿意招揽这些客人。
现场执法门市部无证经营且涉嫌消费歧视
随后,记者将此情况反映给了市旅游执法大队。昨日下午6时许,记者在执法人员陪同下,再次来到了育婴堂街如家酒店内的旅行社门市部。
记者分别出示了3个人的身份证,一个湖北的身份证,一个成都“80后”身份证,一个成都“70后”身份证,要求报周日九寨沟双飞3日游旅游团。抄下三个身份证后,门市部工作人员分别报出3个不同的价格:湖北游客1550元,成都“80后”1650元,成都“70后”1600元。并且,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一一注明。
“我是成都市旅游局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经执法人员调查,该营业部并没有营业执照,并且同团收取不同费用涉嫌消费歧视。“现在暂时扣下你们的旅游合同和收据,我们将进一步调查。”
执法人员表示,根据《四川省旅游执法条例》,歧视性消费是不被允许的,是严厉打击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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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照华 编辑:孟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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