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酒店严打"准星级"违规行为 最高罚金1万元
2010年05月12日 11:29 东南快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准五星级”、“准四星级”,以后这些攀附星级的旅游宣传广告语将会给非星级饭店带来惩罚。因为在中国的酒店行业标准规范里,并不存在准星级这样的说法。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获悉,今年初以来,厦门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严惩攀附星级违规行为,最高将被罚1万元。

据了解,福厦动车组开通后,给厦门带来了很多外地游客。但如果作为散客入住没评星级的酒店,遇到纠纷就不好投诉,因为相关部门并没有处理的参照标准。一些旅游企业,摸准了大众游客对于旅游行业的标准规范并不熟悉的情况,以模糊的表述忽悠消费者,而消费者想投诉却投诉无门。

“当然,现在很多理性消费者都会要求入住有星级的酒店,星级酒店在软、硬件上都有标准约束和保障。”厦门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说。

而根据相关规定,非星级饭店不得使用星级符号、与星级符号相似的标志及星级攀附性文字进行虚假宣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住宿应首选星级饭店,与游客签订的合同应明确饭店星级水平,不得使用“相当于星级”、“准星”、“待评星”、“按星级装修”等模糊、攀附的语言。

据悉,今年初以来,厦门市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相关违规饭店及时下发警告通知书,责令整改,对逾期不改正者,将依据《福建省旅游条例》、《厦门市旅游管理条例》,对违反规定的非星级饭店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也严禁旅行社使用攀附星级的字眼对外宣传,对违规者也将按照规定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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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晓琪 编辑:孟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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