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看动物边吃野味 京动物园内设"野味"餐厅惹质疑
2010年05月20日 11:38 京华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设在(北京)动物园的餐厅供应鹿肉、鸵鸟肉等“野味”菜肴,被称为“最牛餐厅”。在动物园边看动物边吃野味,惹来一些市民质疑。餐厅经理称经营手续证件齐全,原料来源是专业养殖场和大型超市。

昨(19号)天来到动物园内名为豳风堂的餐厅。在朴素的大堂里,有一份价格适中的家常菜单,隐秘的“野味”菜肴则要提前1-2天预约。服务员说,菜品有鹿肉、孔雀、袋鼠尾、蚂蚁等,特色酒类有鹿胎酒和雪莲酒,人均消费不低于100元,没有上限。每桌菜由厨师长根据用餐人数和消费水平来定,一般不接受单点。客人晚上来就餐时,可开车进入动物园。记者在餐厅包间看到,包间布置得古色古香,不少装饰物都是野生动物的形态。在大厅吃饭的客人表示不知道该餐厅还出售野味。

北京动物园宣传科回应称,据他们了解,该餐厅具有《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

餐厅经理李女士强调,虽然餐厅开在园内,但食物的来源绝非动物园,“像鹿肉、鹿筋等都算养生滋补菜品,并不是‘野味’”。该餐厅供应此类食品有十几年历史了,食材一部分来自吉林的一家养殖场,像鳄鱼肉等则在大型超市即可购得。因餐厅不会储备太多食材,所以才要求顾客提前预订。

对于餐厅和养殖场的《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李女士称“这些都有”,但保管文件的文秘休假,暂无法出具。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站表示,该餐厅可能是2006年以前颁发的行政许可,查询需要一定时间。

有食客用餐后在网上说,“就是吃个新鲜”。有些市民则强烈不满,“动物园是父母带孩子游玩的地方,是教育小朋友们关爱动物的课堂,怎么能开一家吃野味的饭馆呢?”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工作人员表示,国家法律的确允许对54种规定的野生动物进行经营加工,但在动物园里经营野味餐厅,地点选择不太恰当,“一边看动物,另一边吃动物,心里感觉不太好,而且这会让游客误认为餐桌上的野味就来自动物园。”(记者陈婷 实习记者孙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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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婷 编辑:孟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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