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剩男赴越南旅游相亲收费6万元 为非法行为
2010年07月06日 14:34 中国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赴越旅游相亲没“法”靠谱

组织者发帖招募CBD“剩男”帮其出国找媳妇

越南驻华使馆:此举为非法核实后要严查

“温柔、勤劳、传统、不要房、不要车……”当大龄男青年抱怨“娶不起”的时候,这一系列的诱人条件,让越南新娘显得愈发有竞争力。

日前,在CBD部分信息网站上,出现了一个组织前往越南相亲的旅游团征集帖。此前,本市还未出现过类似的组织者。

然而,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去越南选新娘”这件事儿,恐怕并非想象中那么美好。

暗访

自称可组团赴胡志明市相亲

在这则帖子里,详细介绍了去越南旅游加相亲的7天行程安排。

活动的第一站就是胡志明市,7天的行程都在周边展开。其中第三天和第五天,会安排相亲活动。

根据帖子中的信息,近日记者拨通其中注明的联系电话,对方是一名普通话比较生硬的男子,警觉地先核实记者的年龄、工作等信息。当听到记者有意参加相亲团时,对方非常主动地提出“见面谈”。

当天下午,记者以报名者的身份与这位男子在国贸附近见面。他自称高而明,是台湾宜兰北京同乡会的秘书长,还是CCTV7《每日农经》栏目组记者,主要负责两岸农产品交流。

在与记者的交谈中,高而明显得有些紧张,不时瞟向四周,并用纸巾不停地擦汗。

据高而明介绍,自己其实是中间人,其弟在越南开设了一家“飞安旅行社”,可以承接赴越南的旅游团。当然,团员的主要目的是相亲。

接着,他开始给记者讲跨国婚姻的好处,比如越南新娘温柔传统,不那么拜金,对房子、车子等几乎没要求,娶一个这样的媳妇,花费不大。

而且,娶一个越南新娘,由于是跨国婚姻,还不受计划生育的限制,这样的优势,正好契合一些白领“多要孩子”的想法。

分两次收费

到了越南才签正式合同

根据高而明提供的方案,每个团应该有10人,但六七人也能成行。团员都会接到越南方面发来的邀请函,然后团员自己去办理签证、买机票,到了越南后自然会有人接待。

那么,谁来签合同呢?高而明说,自己相当于是一个联络员,所以也不用向工商和旅游部门注册。

他可以和团员在京签个协议,但没有旅行社的章,正式的协议到越南后才会签。第一笔费用5500元也是在抵越后付给对方,不经自己的手。

高而明反复强调,这家飞安旅行社是正规的,已在国内很多地区促成了600对姻缘,但之前没有在北京组织过。

说着,他还拿出来一个相册,称里面穿着婚纱的伉俪都是他们促成的台湾新郎和越南新娘。

当记者提出联系一位京外的“成功新郎”时,对方说“要为客户保密”。

尽管婉拒了记者的要求,高而明却又提出,如果记者发动亲友参与,最终促成一对可以提成3000元。

旅游团相亲活动的两笔费用

第一次:5500元人民币,不含中国至越南往返机票和越南签证费,内容包括7日游和两次相亲。

第二次:如双方“看对了眼”,再收55000元人民币,包括彩礼、当地的婚礼等费用。

到CBD招人

看中部分白领“剩男”

“已经有11位单身男士向我咨询了。”高而明说,其中有4位表达了强烈意向,正在详细咨询相关流程。

高而明说,这次首先到CBD招大龄单身男士,是认为6万余元的旅游相亲、婚礼费用白领们大都能接受。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在靠近越南的广西、广东、贵州等省区,都已经有不少越南新娘,但男方不是年龄较大,就是身体上有轻微残疾,还曾出现过男方虐待越南妻子的情况,甚至有一些越南新娘嫁过来后又逃回老家。

所以,这次他想组织一些年龄相当、身体健康、月薪在5000元以上的单身男白领去越南相亲。

当然,这些人可能与北京本地的“剩女”相比,条件就相当一般了。他们长相、个头等都不是那么出众,虽然能找到本地对象,但到越南可以找到更好的。

据介绍,这次参与相亲的新娘,大都是越南大城市郊区的女子,模样、身材、性格都相对不错,双方也很般配,成功率会比较大。

求证

组织者的身份半真半假

为了证实高而明的身份,记者首先联系了台湾宜兰北京同乡会的工作人员穆德为。他证实,高而明确实是同乡会的秘书长。

根据地址,记者来到了其办公所在地——大望路SO-HO现代城某楼。在屋内门厅的过道内,记者看到了高而明的照片。

同乡会的联络人薛先生告诉记者,大家都知道高先生在做越南相亲的事情,甚至还在帮他物色合适的团员,希望能做成北京的“第一单”。

对于这种中介行为是否违法,他自己认为高先生的这种方式没有不当之处。

记者随后又联系了《每日农经》节目组。

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栏目的全部工作人员名单和照片均刊登在中国网络电视经济台的《每日农经》网站“团队档案”中。没有公示的就不是该栏目人员。

记者通过查询后得知,节目组没有这位“记者”高而明,节目也没有开辟有关台湾农产品的栏目。

核实

工商:经营“相亲旅游”不被允许

高而明能否从事这种旅游“中介”性质的业务呢?

记者从北京市工商局市场处了解到,旅行社在申请办理旅游经营执照时,需要国家、地方旅游局的批准,同时还要由工商部门对其经营范围进行审查。

即便是正规旅行社,像这种组织相亲旅游团的,也属于超范围经营。

另外,高而明以个人身份做“中介”,不具备经营资质。在这个事件中,通过操纵团员在境外签协议、躲避国内审查的行为,已经属于非法经营。即便他是以台商的身份,也不被允许。

如果中介以婚介而非旅行社的名义,能否组织这类相亲呢?

市工商局市场处介绍说,国内的涉外婚介机构,都是政府指定的经营单位,其营业执照上都明确了经营范围,且需要经过定期审查。营业对象中的外国人,是指在中国持有长期居住证明的外国人。

其他的婚介公司不能办理相关的涉外婚介业务,无论是同城还是异地。

如果正规公司打着旅游的幌子进行涉外婚介,也属于被查处的超范围经营行为。

市场处的工作人员最后提醒说,组织者不在境内收款,而在境外收取当事人相关款项,这是在打我国法律政策的擦边球。一旦团员上当,国内的工商部门也鞭长莫及,想帮助受害人维权也很难取证。

回应

越南驻华使馆:当地旅行社涉嫌违法

由于高而明没有提供飞安旅行社的联系方式,记者通过各种方式无法查找到其相关信息。最终,记者联系了越南驻中国大使馆交际处的阮世松先生。

他告诉记者,经过使馆在越南的调查,高而明所说的飞安旅行社确实在当地进行了注册。但同中国国内一样,旅行社不能申请办理相亲旅游项目,因此这种项目如果真的开展了,也属于非法经营。

越将严打类似的“旅游中介”

阮先生说,打着旅游幌子的个人或单位进行涉外婚介的行为,跟“倒卖人口没什么两样”。

越南政府已经注意到该国国内的跨国婚介行为越来越猖獗,因此他们现在已开始对此严查,一旦发现足够证据证明有旅行社变相提供涉外婚介,将予以严厉打击。

此外,不排除个别旅行社利用相亲的方式进行“仙人跳”,对外籍游客进行敲诈勒索。

针对记者所提供的情况,他表示会将有关信息传回国内,如旅行社确实在私自经营涉外婚介,将对其进行处罚甚至责令其停业。

同时,越南官方将与中方有关部门联系,对此事展开调查,防止中国公民在越南旅游期间上当受骗。

律师提醒

北京嘉安律师事务所的蔡春玉律师告诉记者,涉外婚介属于特种经营行业,需要工商、公安等诸多部门审批,个人或旅行社根本没有办理涉外婚介的资格。

因此,游客与这样的中介签协议,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协议都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受任何法律保护。

文/记者张颖川实习生刘春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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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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