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特根斯坦]分析哲学:一个批判的历史概述
2009年07月23日 11:37社会科学论坛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罗素一直追寻确实性,摩尔则认为他已经占有了它。在他著名的论文《捍卫常识》中,摩尔列出了大量他认为他确实知道的东西。例如,他是一个人,他有身体,他从来不曾到过月球,世界在他出生之前已存在了相当相当长的时间,如此等等。

关于这些真理的知识,既不是哲学反思也不是科学探究的结果。所谈论的这些真理是“常识”,但它们隐含着重要的哲学结论。摩尔有身体这件事蕴涵着存在物质的东西。摩尔由此认为,他能够证明外部世界独立于他的意识而存在。在他的另一篇著名的论文即他于1939年在不列颠科学院所作的讲演中,他以手势的形式给出了证明,他举起他的两只手,以使他的听众确信它们代表着外部世界的两个事物。正如维特根斯坦曾注意到的,惟有具备摩尔的严格和理智水准的哲学家才能向一个学术团体提出这样的“证明”,而不使自己显得荒谬可笑。

摩尔的“证明”当然不是证明。但人们可以说,它表达了对于哲学问题的某种态度,对这种态度我本人表示同情,并且从维特根斯坦的思维方式中也可以知道这种态度,尽管具有不同的伪装。人们可以试着把这种态度描述如下:

必须把下述哲学观作为荒谬或无意义的加以拒斥,它们否定我们以及哲学家们在不作哲学思维时也会认为理所当然地存在着的事物。这种观点的例子有:不存在一个独立于我们的心灵的外部世界;或者,一切存在的东西都是物质的;或严格说来,人们不能确实地知道任何东西;或者,没有人能够以与他实际的行动方式不同的方式行动。这些是由哲学上的唯心主义者、唯物主义者、怀疑论者和决定论者所主张的论题。既然它们与我们在日常生活和日常话语中所确知的东西相冲突,它们就是反常和乖戾的。照其原样,即使不经论证,它们也必定被拒斥。存在物质的对象,但也存在不同于物质对象的东西,我们“确实知道”相当多的真理,或者我们即使不是总是、也是经常地能够以不同的方式行动——所有这些,以及某些哲学家质疑的许多其他东西,都必须作为事实加以接受。

不过,关于此类问题的哲学化并不因此走向终结。摩尔对此是完全清楚的。不过,问题不是与常识意见和陈述的真有关,而是与它们的意义有关。它是否意味着存在一个独立于我的意识的外部世界,或者意味着我有自由意志?回答这些问题就是分析的任务。

这里模仿摩尔的一个例子是诱人的。摩尔说他知道母鸡下蛋。(注:Moore, 1905, PP.65ff。(参看此文重印于Philosophical Studies, 1922.))他一点儿也不怀疑情况不是如此。 但他不能构想出母鸡下蛋意味着什么。摩尔在哲学方面的相当大部分的分析工作在于,努力阐明物质(物理)世界中的事物和事件,如母鸡下蛋,是如何与我们关于它们的知觉(感觉材料)相关联的。不过,他的思维的这些方面眼下并不与我们相关。

真理问题和意义问题之间的区分,对于理解不仅为摩尔哲学而且为整个分析哲学所特有的东西是至关重要的。分析在哲学中所设定的任务就是阐明语句(陈述)的意义。不过,即使被分析的陈述的真或假并不是不确定的,人们仍然有权去问他对它们的分析是否正确。是什么东西决定这一点?分析的本性和分析结果的正确性就是一个哲学问题。我并不知道它的解决方案,在本文中我本人也不打算去探究这个问题。(注:在我的“思想自传”中,我已努力这样去做。见von Wright 1989, PP.42—54。但我很不满意我在这个问题上达到清晰性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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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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