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释放声音》到《有骷髅的裸体》(Nude with Skeleton,2002/2005:她斜躺着,将一幅骨骼放在身上,让其随着呼吸轻轻浮动)。阿布拉莫维奇往往采用“为电影而作的行为表演”和“为录像而作的行为表演”相结合的方式。这样就挑战了录像即图像,行为即现场的观念。这也提供了一种有别于本质主义模式的“行为艺术”,因为在过去的十年中,她始终在探讨重新表演这个概念。很明显,在这次回顾展上的重新表演都被“镶嵌”或“装”了起来:站在过道里、台子上,或骑在自行车座上被“钉”在墙上的裸体,还有穿衣的行为表演都在一个封闭的场地中进行。另外,位于博物馆中央的这个带有聚光灯的“盒子”也是特意为这次行为设计的。
这次展览的最后一个展厅里播放着一件录像作品《七件作品》(Seven Easy Pieces,2005),这是她在古根海姆美术馆重新演绎的70年代行为艺术史上的七件著名作品,包括Acconci、Gina Pane等人。这件作品对于21世纪头几年的行为艺术产生了很重要的影响。但不足之处是,她没有强调重做这个概念,因为《七件作品》显然是重做的典型形式。而阿布拉莫维奇认为重新制作需要对现存的档案记录进行大量研究,以及足够的阐释,或者能够让这件作品焕发新意,还要支付原作者版权费,并经过艺术家或授权人的同意。阿布拉莫维奇将行为艺术重塑成了一种痕迹,但是却忽略了痕迹最重要的地方——重复。
如果作品不但没有切中要害,反而产生了事与愿违的意义,那么这位艺术家的尴尬就可想而知了——别人用你的作品告诉你这件作品的意义。但从今年的展览来看,阿布拉莫维奇关于重演是作者的特权的想法是荒唐的。在20世纪,强调艺术家的利益是为了保护艺术家不被交易人和体制剥削,但是为行为艺术的重演制定某种标准来保护艺术家的利益到底是怕他们被什么侵犯呢?是信息、图像和观念的自由循环吗?是数字媒体的取样技术吗?是文化的商业控制出现的唯一缺口——共同文化和资源的开放共享吗?说白了,不仅是博物馆,而且艺术家们也是唱片公司和好莱坞工作室的合作者。
其实,我并不反对艺术家通过行为表演和卖作品作为生存之道(你要是能让一家博物馆购买你的行为艺术,那说明你有本事!)但是,阿布拉莫维奇提出的这些限制忽视了行为表演最有意义的地方,即传播。她反而强调了“行为艺术”乏味的一面——艺术家的个人炫耀。
如果艺术家不在场,那么“艺术家在场”这个标题就取好了。在这次展览过程中,行为表演者和观众的关系被不断利用和复制,而绝不仅仅是所谓的“共同在场”。这次展览真够狠的:在同名作品《艺术家在场》中,她将在展馆的中央足足待够整个700小时。
阿布拉莫维奇,《艺术家在场》,2010行为表演,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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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凯莉•兰伯特•贝蒂 编辑:骆阿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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