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澳门设计双年展作品征集。
时间:3月18日(收件截止日)
地点:澳门新口岸宋玉生广场258 号建兴龙广场18 楼R 座
澳门设计双年展由澳门设计师协会创办,澳门民政总署联合主办,此澳门设计盛事至今已举行了七届,为两岸四地中极具代表性的设计比赛,目的是让各界意识到推动创意、建立完善的企业形象对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借助设计的原创性和实用性,提升传统文化及艺术的内在价值,为文化创意产业增值。澳门是东西文化交流的重要窗户,多元文化和谐共存,通过不同的文化涵养,互相吸收、融合及蜕变,激生出更深远更巨大的创意价值。
本届赛事将不划分地区,所有参赛设计作品将统一评审,评审团成员由来自日本、韩国、中国大陆、台湾等地的著名设计师组成,为参赛作品作出专业评分。得奖者将获邀请出席2011年7月1日于澳门举行的盛大颁奖礼,入选及得奖作品展亦于颁奖礼当日起,假澳门艺术博物馆展出。而部份获奖作品更会被澳门艺术博物馆作永久馆藏。
展出地点及日期 将于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7月18日假澳门艺术博物馆展示得奖和入选作品。
参赛资格 作品征集为国际性公开进行,各地的设计师、设计团队或公司及学生均可参加。 参赛作品必须于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内作首次发表。
参赛组别:公开组 A 书刊 整本 不须装裱 B 视觉形象 包括企业形象(商标和纸品)、指示系统、活动视觉形象、产品系列包装及宣传印刷品等,参赛设计成品不能少于3项,装裱于20"x30",5mm厚黑色珍珠板上。 C 海报,原大尺寸印刷制成品两张不须装裱,卷藏于胶制或硬纸圆筒中。 D 多媒体互动及视频,包括网页、动画及多媒体视频提供打印稿及网站光盘(须注明使用系统资料) E 立体展示 包括舞台、展览、布置及室内设计,需提交设计效果图及成品实景相片,装裱于20"x30",5mm厚黑色珍珠板上。 F 图像 包括插图及摄影作品,需提供刊载或设计应用之媒体样本,装裱于20"x30",5mm厚黑色珍珠板上。
学生组 S1 书刊,整本,不须装裱 S2 视觉形象 实物成品、练习作业均可,包括企业形象(商标和纸品)、指示系统、活动视觉形象、产品系列包装及宣传印刷品等,参赛设计成品不能少于3项,装裱于20"x30",5mm厚黑色珍珠板上。 S3 海报,原大尺寸印刷制成品两张不须装裱,卷藏于胶制或硬纸圆筒中。 S4 多媒体互动及视频包括网页、动画及多媒体视频提供打印稿及网站光盘(须注明使用系统资料) S5 图像包括插图及摄影作品装裱于20"x30",5mm厚黑色珍珠板上。 (注:系列作品以五件为上限。)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连同该作品之电脑档案光碟一起提交,以便编辑作品集,电脑档案要求如下: 1. 档案格式必须转存为CMYK、TIFF档(尺寸不小于:210mm x 297mm, 300dpi); 2. 存档于CD光碟内,并妥善包装。如交件时未能提交相关光碟资料,否则作品将不予受理。
评审团 镜明(日本)、Chong Ho Chul(韩国)、吕敬人(中国北京)、黄励(中国广州)、林文彦(台湾)
奖项 公开组 每一项目设有金奖一名、银奖三名、铜奖五名及优异奖若干名,颁发予该项目成绩杰出之参赛作品。最高荣誉“全场金奖”由全体评审在所有金奖作品中选出一件最佳作品。 评审大奖若干名,由评审员本人选出个人最喜欢的作品。 另设平面设计印刷大奖,由评审从平面印刷作品中选出印刷效果最好的参赛作品。
学生组 每一项目设金奖一名、银奖三名、铜奖五名及优异奖若干名,颁发予该项目成绩杰出之参赛作品。 学生组全场创意大奖,从所有学生组参赛作品中选出,获赠奖学金澳门币10,000元正。 澳门学生设计新星奖,从澳门区学生组参赛作品中选出,亦获赠奖学金澳门币10,000元正。 所有获奖和优异作品将分别颁发奖座和优异奖证书。 如评审认为项目之作品水平未能达到奖项标准时,将不颁发其中或全部之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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