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花公子》变得不花了?
现实
色情出版物每况愈下
1986年,在里根的要求下,以司法部长米斯之名建议的“米斯委员会”对美国的色情行业进行了新一轮的全面调查。
1986年,“米斯委员会”向包括7-11在内的各大便利店发出通告,要求下架所有包括《花花公子》和《阁楼》在内的色情刊物。书商们被纷纷告知:“审查你们出售的图书和刊物,否则的话,就会被以色情书商的名义公之于众。”这样的变相查禁直到后来被联邦法院裁决为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才告作罢。
2010年,《花花公子》推出的办公室版网站页面
不难想象,色情杂志出版商们自然而然是审查的最大反对者。海夫纳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是有名的刺头。《阁楼》创办人古西奥尼也是打宪法官司的爱好者。在他的推动下,一部禁止联邦监狱向犯人提供色情杂志的联邦法律,最终被最高法院判决为违宪。而《好色客》的创办人拉里弗林特更是法院的常客。拍摄过《飞跃疯人院》的著名导演米洛斯福尔曼还把弗林特跑法院的经历拍成了电影《性书大亨》,并获得了1996年奥斯卡最佳导演的提名。
近些年来,对色情杂志痛下杀手的有美国沃尔玛连锁购物中心。沃尔玛要求旗下所有购物中心不得销售以《花花公子》为代表的色情杂志。7-11便利连锁店也曾经对《花花公子》实行过长达17年的禁售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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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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