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难领发展潮流
李银河认为不允许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异性恋霸权”,是主流文化对小众文化的专制,是反人权的。
说到人权,我们来看一下世界最主要的三个人权公约怎么说。
《世界人权宣言》第16条:“成年男女,不受种族、国籍或宗教的任何限制,有权婚嫁和成立家庭。”《公民权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3条:“已达结婚年龄的男女缔婚和成立家庭的权利应被承认。”《经济、社会暨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0条:“缔婚必须经男女双方自由同意。”
很显然,这些婚姻人权都明确属于成年男女,而不是同性。也许有人会说,这几个公约都是几十年前制定的,已经过时了。笔者要说的正是这个问题,同性恋问题几乎是伴随着人类文明诞生就存在了,少说也有几千年的历史,同性恋运动也闹过很多次,然而在漫长的人类文明史中,几乎所有的成熟的主流文明都不认可同性婚姻。
2001年,荷兰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迄今为止也只有短短的八年。这些年,世界范围的同性恋运动确实风起云涌,已经有比利时、加拿大、西班牙、瑞士、挪威等少数几个国家以及美国的五个州通过了同性婚姻合法化。但是如果以这短短八年的趋势就归纳说,同性婚姻将是人类文明的进步方向,这样下结论显然还是太早了。
性别和婚姻关系到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石,它们不同于一般的政治权利,对它们做出的改变会直接动摇人类文明的基础,对此,人类应该慎之又慎,因为这一改变的灾难性后果可能要到很多年后才能被人们发现。尽管同性恋运动搞得很热闹,但是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还是只有寥寥数个,在相当开放的美国,90%的州都不承认同性婚姻,最高法院也持否定态度。
在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和地区,短短几年,已有一些负面因素值得我们注意。
比如同性父母收养孩子的问题,有调查显示,同性父母的孩子有29%受过性侵犯,异性父母的相应数字只是0.6%。而且同性伴侣的关系相当不稳定,对孩子的两性认识会造成不良影响,很多研究都证实同性伴侣不适宜作父母。这些同性家庭是否把孩子当成了社会实验的小白鼠?
还有逆向歧视的问题。公权力就一些同性恋问题立法,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同性恋者的人权,但另一面对其他人无疑也会带来一些强制,压制反对同性恋者的人权。
比如,美国威斯康星州的两名妇女不将房间租给一名女同性恋者,被判罚款,还要道歉并参加同性恋“觉醒课程”。在加拿大,表达不赞成同性恋的看法也可能犯法。美国一位工程师,在收到一封“全国出柜日”的宣传同性恋的电子邮件后,回复给寄件人:“请不要再发这种信息给我了,因为我很恶心,看了很不舒服。”结果他因此被解雇,理由是性倾向歧视。这些做法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很多人认为这造成了一种逆向歧视,对同性恋问题只能赞成不能反对,表达厌恶都不行。其实,绝大多数异性恋者想起同性恋行为,都会本能地感到不舒服,如果这种生理本能不存在或者乱了,笔者想人类的生殖繁衍都会成问题。
抽底追问与传统的张力
当代轰轰烈烈的同性恋运动,与60年代全世界范围的激进运动有密切关系。这场运动的主旋律就是反主流与革命,几乎要打倒任何权威和既定的秩序,声称要将少数群体从多数的压制中解放出来,在这些革命者看来,任何规矩和秩序都是理性的牢笼。
尽管这场运动也有正面的贡献,比如为黑人争取了平等的民权,但其激进和乌托邦的一面也让人看到了滥用抽底追问的思维方式的盲目和荒谬。
这种思维方式以欧陆的唯理主义哲学为指导,凡事都诉诸一些最高的原则来判断。比如,人生而平等,个体自由神圣不可侵犯。这确实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原则,但是也不能只顾逻辑成立而不顾现实地乱用。激进的乌托邦人士往往就是只顾逻辑和原则而罔顾现实和传统,不符合的一律冠以“歧视”、“多数专制和霸权”的帽子。这样的“反歧视”有多可笑,我们来看看这些例子:
一个国家可能有一百多种大大小小的宗教,尽管法律规定所有宗教具有平等的地位,但绝不是每个宗教的节日都能像基督教的圣诞节那样全国放假一周。这是不是歧视?
现有的书写和阅读模式都是为右手人士设计的,这是不是对左撇子的压制?是不是要用立法来保证一定比例的印刷品专为左撇子设计?
联合国的官方语言也只有六种,小语种的国家必须用这六种语言来交流。这是不是多数的专制和霸权?
我们要争取每个人生来在起点上就是平等的,有人就提出把所有婴儿一出生就集中统一喂养,以使得他们起点平等。我们现在知道这太荒谬,是一种法西斯主义行为,但是这显然符合激进主义者的逻辑。
很显然,我们不能单靠抽象的逻辑和抽底追问的原则来建构我们的文明。维特根斯坦说,脱离了具体的语境,我们可以把任何行为解释得符合任何规则。这样表面上是追求解放,带来的很可能是奴役和混乱。早在一百多年前的法国大革命中,人们就领略了这种唯理哲学的破坏力。一百多年来,人类还在不断为这些乌托邦思维方式付出代价。
痛定思痛,现在人们普遍认识到,人类文明固然离不开抽底追问式的创新,但同时也必须尊重传统。思想家们看到,欧陆的唯理主义哲学具有极强的破坏性,容易导致灾难性的后果。而英美的经验主义哲学,则能为自由社会提供更坚实稳健的基础。唯理主义诉诸最高原则和公理来进行抽底追问,而经验主义拒绝用那些抽象的原则去一刀切,经验主义者充分肯定传统的价值,讲究渐进地、一层层地务实地推进文明。
一个健康的文明,是在抽底追问与尊重传统两种力量的张力中前进的,离开了对一些基本原则的抽底追问与反思,文明会丧失自我批判的创新活力,而如果没有对传统的尊重与保守,则会导致混乱与灾难。胡适说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意义就在于此。
面对婚姻这样一些人类文明基石性的东西,在变革的时候更是要慎之又慎。传统是几千年智慧与教训的沉淀与结晶,几乎所有稳健的主流文明都不能当街做爱,都不允许乱伦、恋童,也不允许同性结婚。主流文明在性方面的这些共识绝非偶然,这些传统是合理性的沉淀,是人类一些基本属性和生存状态的必然要求,我们有理由对这些最基本的传统保持一点敬畏之心,三思而后变。
中国同性婚姻隐忧重重
正是基于对六七十年代激进的个人主义带来众多负面效应的反省,这二十多年来西方社会出现了明显的保守主义复兴之势,呼吁保守和捍卫信仰、传统,德性、社群以及家庭的价值声音逐渐走强。社群主义的兴起批判了以往对自由的抽象的孤立的理解,主张在共同体和传统中的自由才有持续的活力,才不会走上邪路。
李银河提出,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相比,在对待同性婚姻这样的问题上,有着历史和文化的优势。因为西方国家,各种宗教因素是阻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重要力量,而中国没有这样的传统限制,应该先行一步。
在西方,很多宗教势力是同性恋运动的重要反对力量,这是事实。但我们不能说,因为反对者是出于宗教和信仰原因就认为其是独断和无理的。任何人都生活在某个整体性的价值体系之中,世俗主义和基督教、伊斯兰教等一样,都只是众多解释世界的价值体系中的一个,不能说涉及到宗教的就一定是迷信和独断的。
李银河说到中国社会不存在一些宗教的因素来限制同性婚姻。其实,这很可能并非中国之福。西方社会的基督教传统从几千年前一直延续到现在,至今仍是社会的核心价值。西方社会在面临同性婚姻这样的创新诉求和冲击时,还有健全的传统保守力量制衡它。前面我们已经谈到,这种制衡有多么重要。
中国则不同,这种制衡已经不复存在,因为中国的传统已经断裂,中国传统价值在面对现代社会的时候,已经丧失了说服力和吸引力,人们实际已经不会使用这样的传统资源来思考问题了。这样的一种状态使得我们在面临同性婚姻这样的问题时,缺乏价值的座标和参考。
因此,我们的知识分子在思考同性婚姻的问题时,自然就相当粗浅了。尽管李银河论证同性婚姻合法性的路数极其简单和浅薄,但反对者更加粗糙简单。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的很多具有自由思想的高知群体中,对同性婚姻持赞成态度的可能为数不少。因为在以往的中国社会中,道德与传统似乎总是与权力、虚伪、专制等裹挟在一起,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的自由知识群体很容易将同性婚姻与争取自由人权、启蒙、宽容、文明等词语简单等同起来,认为支持同性婚姻是一种前卫但是正确的行为,符合历史的进步潮流。但问题绝没这么简单。
当代的应用伦理学研究的热点问题中,同性婚姻是其中之一,它和许多热点问题一样,都相当复杂和微妙,充满了各种重大的价值冲突,最终只能在各种价值和利弊之间寻求一个相对平衡的解决,是一种关于“度”的把握的实践智慧。比如堕胎,反对者认为精卵结合就是人了,堕胎就等于杀人。支持者认为,妇女有处置自己身体的权利。还有在动物身上培育人的器官的伦理问题,这样的动物到底是人还是动物?这些问题和同性婚姻问题一样,都涉及到重大的伦理问题,必须小心而为之。学者们多数还是倾向于认为,这些问题最终都是一个很微妙的把握“度”的问题,要在实践中去慢慢把握。像李银河这样用几条简单的原则宣告式的论证,是没有说服力的,太过于简单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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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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