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4月5日,凤凰网对话了正等待开庭的副教授马尧春(化名)。马尧春称,参加换偶俱乐部,就像吃饭一样,是件很平常的事情。媒体的报道已经把他妖魔化。如果可以重新选择,他可能仍会参加换偶。他至今也未后悔参加这一活动。两个儿子知道此事后,也都表示理解。离职学校后,他很迷茫,不知道以后的路该怎么走。
警察审讯只问怎么做爱
凤凰网:警察在什么情况下将您带走了?
副教授:警察到我家叫我走一趟。接着问我“你知道你犯了什么罪吗?”,我说不知道,他们说“聚众淫乱”。当时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个名词。
他们把我的电脑都拿走了,我的手机也交出来了;他们给我指认了一个人,叫“天狼”。因为警察去现场抓了一部分人,“天狼”交代出了我。我的确去他家玩过。他也是被人交代出来的。但是我当时已经不参加这个活动了。
凤凰网:您当时不在现场,却被列为主要组织者之一,而且被媒体曝光,您怎么想?
副教授:我感觉好像有点转移视线。现场的不报导,怎么把我推到风口浪尖上去?我生活都被破坏掉了。我活着图什么?我活着讲理!我没有做对不起别人的事情!我没有强迫任何一个人,没有勉强任何一个人,怎么让全国、全世界人民都在盯着我?
我们就是大家朋友们聊天,大家觉得今天有兴趣,说玩就玩会儿,脱了衣服;不玩了就不玩了,很自然很平常。也不是像你们想像的这样那样的疯狂。没有!简简单单的!
凤凰网:警察有没有听您的这些解释?他们问了一些什么细节的问题,他们审讯的主要问题是哪一些?
副教授:他们的主要问题都集中在怎么做爱的细节上,其他都不感兴趣。
当时警察问我,“刺激吗?”我说没有。但是警察问什么我就说什么,能想出来的我都说了。他们只问怎么做爱的。但那些人怎么来的、怎么来的都不愿意问。
凤凰网:去年8月21号事发,直到现在,4月7号就要公审了,网上对此有很多报道,网友也有很多评论,这些报道和评论对您有没有影响?
副教授:《潇湘晨报》报导的比较真实,也都是我的话。因为我们那里边就有个女的本来想自杀,后来因为换偶被救了,不想死了。
后来我去一搜,原来好多报道这么夸大其词!警察后来找我,也没说要起诉,也没说不要起诉,问我一些情况。第二次找我,让我去拿起诉书。
凤凰网:您是什么时候拿到起诉书的?
副教授:2010年3月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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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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