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在职孕妇如何维权?
2009年12月19日 19:32 pckids 】 【打印共有评论0

近日,甲骨文中国公司前员工刘女士向网易科技反映,在自己怀有身孕的情况下,甲骨文公司拒绝与她续签劳动合同,并且拒绝做出相应经济赔偿。

事件回放:刘女士2006年9月13日与甲骨文中国公司签订了两年劳动合同,在今年8月11日,甲骨文的人力资源部门和其主管通知她合约到期,公司不再与其续签,刘女士拒绝在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上签字。随后,刘女士当面及邮件告知主管及HR自己已怀孕3个月,并附上医院证明,要求甲骨文公司和她续约,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但刘女士称自己之后一直未收到甲骨文公司人力资源的任何答复,直到9月16日被主管通知不用上班。刘女士的所有办公系统已停用,只好离开公司。

虽然劳动法规为保护女工合法权益做了诸多规定,但对许多白领女性来说,“生了孩子,没了位子”依然是令她们在怀孕前最顾虑的一件事。而像刘女士的这种例子在职场上并不少见。

随机做的调查中,虽然80%的在职孕妇或新妈妈表示,单位能按照劳动法给予孕期检查的时间及产假,但有一些做法却让她们不太舒服,比如被换到比较次要的部门或岗位、在部门或工作团队中逐渐被边缘化、孕妇出于对胎儿健康的考虑在提出换岗请求时被婉言拒绝。那么职场女性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首先,孕妈妈要了解自己应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一、孕妇享有不被辞退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27条的规定(见下)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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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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