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中国情事:雷人“情话”不断 婚恋观渐“潮”
2010年01月10日 16:25 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准夫妻签爱情忠贞协议

“如查出一方有外遇,该方在离婚时必须放弃所有婚前财产,净身出户,并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3万元。”为保证婚后对爱情的专一,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李小姐与“准丈夫”签订爱情忠贞协定。

不少年轻的情侣同意这种做法。但也有人认为,感情必须建立在相信的基础上,婚前签订这样的条约,仿佛是对这份感情存有怀疑,总感觉有点变味。

律师称,这样的协议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且具有一定的法律依据,是有效的。中国现行的婚姻法倡导婚姻中和结婚前的男女就财产问题进行约定,同时,婚姻中的双方应当互相忠诚,如一方违反忠贞义务,对对方造成伤害,对方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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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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