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5种人造板甲醛严重超标被查处
2010年04月19日 17:24 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福州10月21日专电(记者康淼)福建省工商局近日组织对部分地区建材市场、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集散地开展了人造板质量监督抽查,抽查结果显示:5种人造板样品甲醛释放量严重超标。

福建省工商局重点对人造板的甲醛释放量等进行检验,结果不容乐观。此次共抽查了福州、三明、南平地区14家经销单位销售的30个人造板样品,涉及25家生产单位,检测结果有5个样品甲醛释放量超标。

被曝光的5种人造板样品分别为:南平市好安居建材有限公司销售的无厂名、厂址和商标,规格为1220mm×2440mm×3mm,型号为室内用Ⅱ类,等级为E2级胶合板,甲醛释放量是国家标准规定最高限量的4.3倍。

南平市好安居建材有限公司销售的未标注生产单位,2009年7月生产的“延森”牌,规格为1220mm×2440mm×17.5mm,型号为室内用,等级为E2级细木工板,甲醛释放量是国家标准规定最高限量的3.7倍。

南平市延平区金多利装饰材料批发部销售的由福建省南平市元乔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绿溪”牌,规格为1220mm×2440mm×16mm,型号为室内用,等级为E1级细木工板,甲醛释放量是国家标准规定最高限量的3.2倍。

南平市延平区金多利装饰材料批发部销售的由临沂市兰山区瑞际木业板材厂生产的“瑞际木业”牌,规格为1220mm×2440mm×6.8mm,型号为Ⅲ类室内用,等级为E2级胶合板,甲醛释放量是国家标准规定最高限量的3.5倍。

南平市延平区宇威板材批发部销售的由杭州华海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千年舟”牌,规格为1220mm×2440mm×17mm,型号为室内用,等级为E1级细木工板,甲醛释放量是国家标准规定最高限量的2.8倍。

福建省工商局已责令相关经销单位停止销售,并依法处理;同时要求各级工商局加大建材市场巡查力度,深入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整治;督促经销单位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账两项制度,把好进货关。

福建省工商局同时提醒消费者,选购商品时应先查看商品的标志是否有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甲醛释放量限量标志(E1、E2或E0)等,尽可能选择知名度高、品牌好和具有人造板生产许可证的商品,可向商家提出查看相关抽检报告和证书等;选购细木工板、胶合板等人造板时应选择面板上没有鼓泡、开胶等现象的板材;在购买时索票索证,并保存好,如遇假冒伪劣商品,及时向工商部门申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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