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上调社保月缴费基数 上限7473元下限1495元
新华网济南4月4日专电(记者王志)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调整2010缴费年度社保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7473元和1495元,分别比2009年度提高891元和178元。
根据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济南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9883元计算,济南市2009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491元。
按照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济南市2010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确定为1495元;上限为7473元。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在申报缴费时,暂按此规定执行,执行时间为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相比之下,济南市2009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1317元,上限为6582元。
同时,自4月1日起,凡济南市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和缴费人员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进行如下调整:失业保险单位缴纳的费率由2%下调为1%,职工个人缴纳的费率由1%下调为0.5%;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0.8%下调为0.6%。执行期限为2010年4月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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