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1万人下周起错时上下班 学校医院时间不变
2010年04月19日 17:36 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昨日(6日),本市召开缓解早晚高峰交通压力完善错时上下班措施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错时上下班措施等相关工作。自4月12日起,本市将实施错时上下班措施,预计该项政策将涉及81万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吉林,市委常委、秘书长李士祥出席会议。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错时上下班措施的通告要求,自4月12日起,市属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实施新的错时上下班措施。相关单位的上班时间将由8时30分调整为9时,下班时间由17时30分调整为18时。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大型商场上下班时间不变。

吉林指出,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是国内外一些城市的通行做法,也是适应本市交通发展新形势,落实人文交通、科技交通、绿色交通行动计划,进一步缓解高峰时段交通拥堵状况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营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服务管理水平,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吉林要求,各区县、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各方面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市委、市政府的政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平稳实施,在认真组织实施的同时,关注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确保各方面工作及办事效率、服务水平不受影响;要深化改革创新,提高办事效率,特别是要坚持简政放权,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环节,推进服务管理创新。同时,要积极鼓励适宜网上办公的企事业单位试行网上办公,鼓励适宜弹性工作制的企事业单位试行弹性工作制。各区县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高水平完成任务,努力为缓解首都交通拥堵,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政府秘书长孙康林出席会议。(北京日报 记者刘冕)

错峰上下班 家长接送难

面对即将实施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错峰上下班措施,个别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出了异议,特别是一些担负着接送任务的“孩爸孩妈”,认为这一措施会让他们陷入两难。

此次错峰上下班涉及80万人,包括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承担城市运行和服务保障的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北京市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其他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职工。

上班时间由8:30调整为9:00;下班时间由17:30调整为18:00。这项措施将从4月12日起实施。

张女士在海淀区一事业单位工作,据她介绍,自己的孩子早晨7时40分之前到校,她的单位距离学校只有15分钟车程,因此每天送完孩子之后,她正好去单位上班。而实行错峰上下班后,上班时间被推迟至9点,而8点左右就可以到达单位的张女士,则要在单位整整消耗一个小时才能正式开始上班。下午孩子的放学时间在4点前后,过去孩子会在张女士单位等到5点半,之后与她一起回家,“错峰之后,孩子要在这里等到6点,再往家里赶,估计要到8点才能吃上饭。”

对于错峰措施,张女士表示支持,但她希望错峰时间能提前而非错后,“我想更符合家长的意愿。”(京华时报 记者王佳琳)

专家说法

部分人利益让步社会利益

中关村,CBD,天通苑、回龙观……筛出一个个堵点和出行高峰地区;分析每一个区域的出行规律;制定每一个区域的错峰出行时间表。昨日,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教授史其信接受本报采访时,提出上述错峰上下班建议。

史其信表示,错峰出行是其他国家惯用的缓解拥堵策略,欧洲国家已经沿用了40余年,通过错开出行时间达到分流车流量的效果,切实可行,也是目前最适合北京的措施。但政府单位上下班时间延后半小时,“这是全市性的出行调整,通过一道政令就能马上启动,会起到一定效果。但如果分区设计,错开每一个区域内部的出行高峰,虽然难度较大,但效果更好。”

史其信说,错峰出行势必影响部分人群的利益,比如家长,但“推行之初,其他国家也都经历了一个矛盾爆发期,逐步磨合、调整,部分人的利益给全社会的利益让步,逐渐形成了全社会约定俗成的规矩。”(京华时报 记者 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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