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启动行政问责制
2010年04月19日 17:37 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西安4月6日专电(记者许祖华)记者从日前举行的陕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现场会上了解到,陕西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启动行政问责制,对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

目前,陕西共认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852个,产品900个,绿色食品79家,产品196个,有机农产品35家,产品72个。

今年,陕西省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必须达到95%以上。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原则,着力推动市县农业部门加快设立行政监管部门,并一直把监管站和监管员队伍推进到乡镇、村,形成监管网。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农业投入品监管,健全生产基地监管和市场准入相关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执法监管,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同时,陕西还将在全省推广商洛市“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监测全覆盖”的监管模式,以促进农产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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