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如何避免快递消费纠纷
2010年04月19日 17:38 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重庆4月5日专电(记者郭立)重庆工商部门最近接到多起因快递引发的消费纠纷案例,鉴于近年来快递业消费纠纷日益增多,重庆市工商局南岸区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避免陷入快递消费纠纷。

近日,重庆市工商局南岸区分局收到奉节县谌某投诉,其委托朋友购买价值5000多元的药物后,在南坪一快递公司托运,该公司未按时送到奉节(咨询时说是2天至3天能收到,实际是第五天到的),与公司联系却推诿不愿赔偿,希望工商部门调查处理。

南岸区工商分局对该情况进行调查后,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沟通,最后双方达成协议。

南岸工商分局同时提醒消费者:1、最好选择规模较大、网络健全的正规的快递公司;也可到快递公司的网站上查询有没有目的地的网点和分部,没有的话不管业务员如何保证能送到也要三思而行。2、与快递公司签订的快递详情单一定要规范,在填写详情单时一定要如实填写邮寄物品的品名、价值、保价金额,填完后本人要签名认可,并由快递公司核对确认;投递人还应在备注栏注明“货到后,必须由收件人亲自验货、签收”的字样,以防到货后仅由看门人、保安或其他人代签收,从而缺失收件人当场查验货物的重要程序。3、根据《合同法》和《邮政法》有关规定,保价邮件丢失或全部毁损,都按填写的保价金额赔偿,因此在邮寄贵重物品时,消费者不要为了省钱而少写邮寄物品的数量、价格和保价金额,保价时要出具保价物品的发票,仔细填写详情单;4、如发现问题要现场退回,尽快联系投递人向快递公司追偿责任。另外,消费者遇到维权纠纷时要保留消费凭证,并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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