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Tinamare的姐姐J最近生了一个10磅重的娃,他们全家都很高兴,唯独外婆扬言要J自立门户自带小孩,原因是J是一个未婚单亲妈妈。如果你就此以为J是一个问题少女的话,那就太以偏概全了。孩子的父亲和J从初中开始的朦胧爱情经历了十几年的不离不弃,却在她得知自己怀孕前的那个月选择了分手。得知这个消息以后,这两个都来自传统宗教家庭的人,决定共同抚养孩子——但是,在他们自己的问题没有解决之前,选择不结婚。
J和J的前男友都没有再恋上任何人,但是他们经常会因为生活琐事吵得不可开交。所以J和全家沟通,她选择做一个未婚单亲妈妈,希望可以得到大家的理解和支持。T和他们家的三妹妹以及外公都没有太大的意见,但是一手拉扯大了三个女儿的外婆,直到这个10磅的娃娃出世才接受现实,收拾了房间给他们住。
前几天跟久违谋面的同学聊天,听说她下个月就要生产,于是问她照顾婴儿的问题,她一开口又是那句“首先,我有丈夫”。在美国,单亲妈妈的数量级别不低,我在很多次在与人首次见面时拖着个娃,都被人问起过关于婚否的问题。起初我觉得非常不适应,就像我的美国同学说,他在亚洲工作时最不适应的就是被同事朋友问工资多少的问题一样。
不是每个勇敢的单亲妈妈最后都能收获一个奥巴马这样的儿子,况且这背后,奥巴马的外公外婆付出了多少心血也无人可知。而且那种出生之时就已经种下的伤痛,奥巴马自己都需要写本自传来抚平自己对父亲的种种怨念和想法。
因为宗教观念的关系,绝大部分美国人认为,一个受精卵就已经是个生命体,所以不能剥夺生命体自由选择入世的权利。日前被判死刑的那个枪杀堕胎医生的杀手,不也辩称说自己是在执行上帝的职责么。
可是,不是每个案例,在意外碰到受精卵成形的时候,生理学意义上的父母,都已经身心成熟到可以养育一个子女了。我对电影《朱诺》里面的那个的故事实在百思不得其解。当然,生下孩子可以像朱诺一样选择送给背景良好的家庭收养,可是那难道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不负责任么?承担起抚育工作的单亲妈妈们,也都不可避免地需要原有家庭和朋友的支持,当然有的时候,也有为数不少的单亲爸爸。所以,在堕胎这个争议巨大的问题上,我一直是“支持母亲选择权”的一方,虽然这听起来也很残忍。
时代已经进步到了舆论环境宽松自如,今天,即使在夏威夷或者保守的南部,奥巴马的妈妈也不会再受到什么激烈的非议。可是,选择做一个未婚单亲妈妈,J依然充满了勇气,因为在生产过程中,孩子爸爸连剪脐带的那一刻都不敢看自己的孩子一眼。直到清洗干净,他才抱起了这个小小的生命,露出复杂而美好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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