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竣工建筑将全面推行按计量收取热费
新华网哈尔滨4月24日专电(记者梁冬)近日,黑龙江省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自今年10月1日起,这个省新竣工建筑及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将一律取消以面积计算收费方式,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方式。
根据会议要求,在今年供热期来临之前,各地市必须出台按计量收费的政策和收费办法。各地新建建筑,含棚户区改造工程,必须强制安装供热计量和温度调控装置,达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计量收费要求,不装计量装置的不予以市场准入。
为统一供热计量装置标准,黑龙江省严禁开发商及其他单位自行采购、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和温度调控装置。对热计量器具将强化认证,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各地已安装供热计量和温度调控装置的,开发商及有关单位要及时与供热单位联系,取得供热单位验收确认后方可交付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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