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部门提醒:谨防六种价格欺诈
2010年04月27日 11:19 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杭州4月27日专电(记者岳德亮)“满400减330、买300送300……”如今,满就减、买就送、惊爆价等商业促销越来越多,这些貌似“亏本”的诱人促销活动中,其实可能隐藏着一系列价格欺诈行为。

浙江省物价局日前发布提示,称五一临近,提醒广大消费者预防六种常见的价格欺诈形式,谨防在购物时上当。

一、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打折。经营者采取虚构原价的手段,以根本不曾有的价格作为原价,消费者以优惠价买到的商品,价格其实与该商品平时的销售价格相差无几。

二、高定价,大促销。经营者先将商品销售价格大幅度提高,使其商品销售价格普遍高于活动前的实际交易价格,消费者不但没有得到切实的优惠,还可能支付更多的现金。

三、虚假宣传,诱导他人与其交易。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标示虚假的进价、出厂价、特价、市场最低价等引诱消费者购买其商品。

四、虚构降价原因,诱导性标价。一些经营者利用部分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经常打着换季打折、优惠价格、酬宾价格等用语,谎称降价让利,欺骗消费者。

五、价格附加条件不明示或没有。有的销售商品代金券、抵价券,不注明使用价券购物的限制条件;有的为了招揽顾客,故意隐瞒部分价格条款,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等等。

六、模糊赠售。“买一送一”中赠送的物品有的不是同一种商品,有的是品种相同但在规格、质量、价格等方面做文章;模糊所赠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夸大所赠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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