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提醒:参加“购房团”消费要理性
2010年04月30日 10:09 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长春4月30日专电(记者刘毅非)随着“旅游经济”的兴起,近几年,集休闲、养老和投资三重功效的异地置房已成为一种新的购房消费方式。规模不等的“购房团”的出现,迎合了这种消费趋势。在五一小长假之前,吉林省长春市消协发出消费警示,在采用“购房团”方式进行旅游、购房时,应注意四方面问题,谨防陷阱。

一要认真了解房产信息。消费者在购房前应尽量对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购房程序、开发商背景资料和物业管理、办理按揭的期限,以及所要交付的税费等方面的规定、政策进行全面了解。

二要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核实调查。消费者应特别注意房产项目土地的合法性,对所售房产是否有房产开发与销售资质等问题认真了解。

三要对房产开发现场进行考察。消费者应认真了解当地习俗、房产的价格、地段、质量、户型、物业服务管理能力和价值投资潜力等情况。

四是应谨慎签好购房协议。消费者在签订协议前最好向当地房地产专业律师或房产部门进行咨询,并将销售者所承诺和宣传的卖点信息及易产生纠纷的问题写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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