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夜防两大“重伤”
2010年05月05日 22:55 人民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洞房花烛夜”本可以给新婚夫妇们带来“性福”,但若过于激情、莽撞,也可能伤害彼此。近日,“台湾今日新闻网”就整理了性爱五大“伤害”,包括头部在性生活中相撞;双方拥抱太紧、压迫颈部,以致呼吸不畅;长时间跪立,导致膝盖受损;腿脚抽筋;迅速勃起的阴茎被拉链卡住。

北京协和医院泌尿外科主任医师李宏军表示,上述伤害大多只是皮肉伤,生活中需要注意的是两种更严重的伤害,它们最容易出现在新婚夫妻身上。

第一种“重伤”,是由于双方性生活过于激烈,彼此动作又不够舒展、柔软,导致生殖器受损。如女性的大小阴唇、阴道受伤;男性包皮受损、嵌顿、出血。更有甚者,男性的阴茎会因剧烈冲撞而折断。李宏军告诉《生命时报》记者,如果有一方在新婚之夜遭受上述重伤,除了要经历生理上的痛苦,还会对性爱产生恐惧,随之而来的,便可能是夫妻俩日后性生活的不和谐。

第二种“重伤”发生在心理层面。如果夫妻双方在第一次性生活中配合不够默契,便可能导致性爱失败,打击彼此对美满性爱的信心。这也会降低日后性爱质量,甚至“屡战屡败”。

李宏军指出,五种“轻伤”只能影响一时,但两种“重伤”却可能影响一世,需谨慎应对。对于轻伤,应对的方法较为简单。如头部相撞可用冰敷;颈部受压昏厥,可将其扶到通风处,保证深呼吸或施以人工呼吸;性爱中要注意更换体位,避免膝盖受伤;如发生脚抽筋,应将脚趾往上弯,与肌肉收缩方向相反,即可缓解。

对于上述两种重伤,夫妻两人应该在性爱前多了解对方,有充分的“前戏”刺激彼此,也要足够体贴对方,避免动作过于粗暴。在心态上,应谨记“来日方长”,第一次性行为能成功、有体验即可,以后可逐步提高性爱质量。否则,期盼过高,心越急,越可能伤人伤己。▲

(蔡原)

《生命时报》 (2010-03-02 第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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