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塑料制品首选“PE”标志
2010年05月11日 16:04 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银川5月11日专电(记者马俊)宁夏工商部门在近期开展的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市场上出售的保鲜膜等塑料制品鱼目混珠。作为食品的“贴身衣物”,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性将直接影响食品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包装在使用过程中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为此,宁夏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塑料制品首选“PE”标志,并注意以下几点。

保鲜膜等塑料制品都是以乙烯母料为原材料,根据乙烯母料的不同种类,可分为PE、PVC、PVDC三大类。在这三类保鲜膜中,PE和PVDC两种材料的保鲜膜对人体是安全的,可以放心使用,而PVC保鲜膜含有致癌物质,对人体危害较大。

一是到正规商场超市购买正规产品,索取票据凭证,以后在投诉或举报时才有证据。

二要详细阅读产品包装上的信息,包括生产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QS)、生产编号、企业标识和商标等。

三是在选购保鲜膜等塑料制品时,要看产品包装上有没有说明由聚乙烯(PE)制成,保鲜膜或塑料制品的外包装上是否写有“PE”“不含有PVC”或“可用于微波炉加热”这样的标志,写有PVC或没有写材质的尽量别买。

四要注意产品的使用方法和适用范围,如有的塑料制品不适宜装含油、酸性的食物。

五是当食物被任何塑料膜包装时,绝对不可使用微波炉烹调或者在蒸笼、电饭锅中加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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