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再推独生子女保险
2010年05月17日 11:38 人民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上海有意再度推广诞生近两年的独生子女保险。这是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的信息。据介绍,该产品由上海市计生委和上海保监局牵头,“保障第一、商业第二”,坚持微利甚至零利润销售原则。

据参与独生子女保险设计运营人士表示,产品的定价基于大数法则以及最大程度地让利于老百姓的原则,不足正常市场化定价的1/3。该人士指出,独生子女保险囊括重大疾病、意外伤害、意外医疗、疾病身故等保障责任。该款产品目前的实际定价为每份60元。

“通过低投入获得高保障,切实提高独生子女家庭抵抗风险的能力。”上述人士告诉记者,值得一提的是,独生子女保险可无条件续保,这意味着如果被保险人在当年因重疾或意外医疗获得保险公司赔款,可继续在次年投保该产品。

记者了解到,独生子女保险主要侧重于意外和重大疾病的保障,专门错开可能出现保障内容重复的红十字会少儿保险产品的住院医疗责任以及一般学平险都涵盖的校园内意外伤害责任。

根据相关实施细则规定,独生子女保险计划的承保对象为出生满30日至16周岁的独生子女,其父母具有上海市户籍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已领取独生子女证。非初次投保,被保险人可延长至18周岁。

独生子女保险计划保费为每年60元,保险期限为1年,这相当于上海一对夫妻全年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在保障金额上,对已投保的独生子女因疾病身故可理赔4万元;意外身故可理赔4万元;重大疾病可理赔2万元;意外医疗最高理赔5000元(100元以下免赔,100元以上部分按80%赔付),其最高保障超过6万元。

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独生子女保险的推出仅仅是开发计划生育系列保险的第一步。开发团队正在逐渐完善运作机制和产品责任,陆续研发推出根据年龄进一步细分的系列保险产品,最终形成独具上海特色的计划生育系列保障产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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