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讯 6月2日,由国家旅游局综合协调司、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举办的“《2009-2010年中国休闲发展报告》课题研究成果暨《休闲绿皮书》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
会议就国家旅游局综合协调司委托专项研究《2009-2010年中国休闲发展报告》课题研究成果进行了发布,内容涉及我国休闲及相关产业发展状况、我国旅游休闲、文化休闲、体育休闲等的现状和趋势,以及地方休闲发展经验等问题。同时还发布了国内第一本有关休闲发展的皮书——《休闲绿皮书》。
其中《休闲绿皮书》指出,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户外运动开始从纯官方化向民间化和社会化转变,到目前为止,已经呈现出多元化、规模化的发展态势。据中国登山协会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户外运动参与者已达5000万人,到2008年底,专业从事户外运动的俱乐部已达800多家,还不包括大量自发组织的非专业团体。目前户外运动已经普及化、时尚化和多层次发展。在许多城市,包括县级城市都成立了登山协会等户外组织,受时尚引领参与户外运动的爱好者远多于专业人员。与此同时,户外运动组织形式多样。我国现有的与户外运动相关的社会组织形式主要有:户外运动俱乐部、户外运动协会、登山协会以及网络虚拟俱乐部,其中以俱乐部和虚拟俱乐部为主。而且户外运动的产业链初步形成,户外运动的发展带动了户外用品和装备行业的发展。户外运动俱乐部经营模式基本形成,网络虚拟俱乐部则成为最重要的聚集和交流及营销的平台。
由于户外运动具有非常明显的民间性、大众性和组织形式的多样性等特点,从而使得相关管理存在一定难度。目前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是负责户外运动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下设户外运动办公室;中国登山协会,下设户外运动部;各地市体育局及登山协会的相关机构等。这种行业管理还无法覆盖众多的户外运动个体的行为。实际上,户外运动大多是通过俱乐部和网络平台形成(俱乐部没有能力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并且其赢利点并不在活动组织上,参加者多以AA制为主),加之户外运动的目的地通常又不在法规所限定的旅游(景区)目的地内,导致了公共管理在这方面的盲点,这主要表现在对一般户外运动者自组织的活动上,而对于行业协会的公共服务功能主要集中在了自己组织的活动和带有竞技特点的户外运动的活动上。近几年,国家登山协会就组织了多次、多种类型的户外运动比赛,但这远不能满足我国户外运动发展对公共管理服务的需要。公共管理机制的不健全导致相关事故逐年上升,救援体系严重不健全;同时法律、法规缺失,纠纷不断。近年来,我国的户外运动主管部门已经意识到了在公共管理的必要性,制定了《登山户外俱乐部及相关从业者资质认证标准》、《登山户外俱乐部及相关从业机构技术等级标准》、《高山向导管理暂行规定》以及《户外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和标准,并且已经培训了多期户外运动从业者。但是不难看出,这些标准和规范或与登山户外有关或涉及到专业运动员,而实际上户外运动的活动项目和方式远远超越了登山户外和专业运动领域,是以大众性、民间性为主的,户外运动赛事和专业运动员的活动仅仅是其中的一个标杆。因此,从户外运动公共管理的角度上看,未来我国户外运动的公共管理的重点应该是针对大众或民间户外运动,为其提供公共服务为主。
(参见《2010年中国休闲发展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5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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