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静雯离婚案 孙志浩向贾静雯索要财产550万
2010年06月02日 16:33 女友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买房子送聘金 孙家主张拿回

至于小孩监护权,台湾法院已调查大半年,正在等社工单位的访视报告,让法院做出对女儿梧桐妹最好的监护权判决。

孙志浩的律师张迺良则表示,孙不是向贾静雯要赡养费,因为孙、贾结婚时,孙家在上海用两人的名义,买了一栋市值超过新台币两千万元的房子,还给了贾静雯新台币五百万元现金,每月还给贾母十万元生活费,男方要求的,只是把给贾静雯的财产拿回来。

张迺良说,贾静雯结婚后的所得,超过新台币四千六百万元,虽然这是孙、贾两人的共同财产,孙志浩依法可以请求分配,但这部分孙志浩决定不提出声请,只希望拿回原本属于孙家的财产,顺利离婚及取得女儿监护权。

孙不要求赡养费 想要监护权

对此,黄珊珊说,当初五百万元是孙家给的聘金,房子是两人共同持分,这五年来,孙志浩没给过任何生活费,在贾静雯怀孕期间给的一百二十万,她也在产后复出拍广告后也还给孙家了。

黄珊珊说,去年九月,贾静雯赴美寻女,在美国及台湾,都提出离婚及监护权诉讼,由美国警方找到小孩,并申请人身禁制令。

孙志浩也在美提出离婚诉讼,美国法院认为没有管辖权,并认定孙家非法带走小孩,要求孙志浩当庭交出梧桐妹的护照,让梧桐妹跟着妈妈回台湾。两人的离婚及监护权官司,已开过好几次庭,昨天出庭是针对孙志浩反诉,请求夫妻财产分配,进行言词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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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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