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幕幕高空坠物悲剧为何不断上演
2010年06月05日 17:33 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重庆6月5日专电(记者王金涛 朱薇)农民工袁正敏一年前路过一栋高楼时,被从天而降的晾衣竿扎进头顶,落下了轻度智力缺损、颅骨缺损等终身残疾,由于找不到掉落晾衣竿的业主,该楼49户业主全部成为被告。

备受关注的重庆“天降叉棍案”6月3日已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一审宣判,而各种各样的高空坠物伤人悲剧依然在不断上演。如何减少乃至根除高空坠物伤人事件,至今仍是一道难解的课题。

天降叉棍无“元凶” 住户“连坐”来赔偿

2008年11月24日上午11时许,22岁的袁正敏在渝州新城一家超市出口附近摆摊,一根带金属叉头的叉棍突然从天而降,叉进她的头顶,伤及脑组织。在花掉7万元医疗费后,袁正敏暂时出院回家继续治疗。

随后,袁正敏的丈夫凌勇多次去现场找寻肇事者无果,无奈之下,他们把最有可能掉落叉棍的渝州新城2号楼7号、9号户型的49套房子的业主告上法庭,提出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在内的40万元赔偿请求。

九龙坡区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毕竟大多数业主的责任是基于其房屋与损害发生的关联性而产生,除了隐藏在其中的真正“肇事元凶”之外,其他业主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无辜的。为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缓和矛盾,宜由被告业主对伤者损失分担相应责任。

法院一审最终认定:袁正敏受伤产生25.9万余元费用,袁正敏承担20%的责任;除了业主王艾堂房屋是清水房未住人不赔以外,其他48家赔偿总额为20.7万余元,每家赔偿4326元。

宣判结束后,面对“连坐”式的赔偿结果,众多业主表示不愿意赔钱,但有的业主也表示,在找不到肇事者的情况下,大家可以出点钱让伤者得到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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