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统计造假"触角蔓延危害民生权益
2010年08月15日 08:24 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沈阳8月14日专电(记者范春生)目前在一些地方,各种门类的“统计造假”频频出现,大到GDP的增长,小到大学生的“就业率”,均存在不同程度“注水”成分。权威人士呼吁,此类现象危害更多的是民生权益,亟待采取合力措施来加以扭转。

8月12日,辽宁省某建筑科研单位的一个副职领导介绍,目前的“统计造假”现象是五花八门,自己就亲身经历了这样一件事:2008年底至2009年初,正值全球性的金融危机肆虐,我国一些地方面临“保八”的紧迫任务,而房地产等重大开工项目对于能否完成这个目标至关重要,然而对于东北来说,由于气候等因素,并不适宜在冬季继续开工建设,但由于有上级的“硬性”要求,各市地也就有了相应的“对策”。

他说,当时自己作为检查团的一名成员,来到某市检查开工建设情况,而该市为了应付检查,就一天花50元钱雇佣社会闲杂人员或农民工等,知道检查团要来了,就制造出一批人在工地上忙碌施工的情况。上级人一走,雇来的人也就作鸟兽散,场面十分滑稽。

眼下,“统计造假”已经从经济领域,向教育、文化等原本属于“冷门”的领域渗透和蔓延。比如,大学生就业率的水分常年居高不下。沈阳市一所高校某学院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老师透露,每年要到大学生毕业时,为了应付上级机关对较高就业率的要求,在就业情况不理想的情况下,使出“造假”手段。具体来说,就是花钱或通过关系,暗示或直接向学生挑明,得弄到一张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否则便在毕业手续或学科学分管理上,使学生“为难”。

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陈宝龙认为,“统计造假”危害最深的还是普通老百姓,这一社会顽疾最终多由民众“埋单”。比如,高校就业率造假,明明在特殊时期这一指标可能50%都达不到,但通过弄虚作假,最终的数字却成了百分之八九十,很容易欺骗最高决策层的双眼,这反而会影响到整体大学生以至社会整个就业的情况。说严重点儿,也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大计。

权威人士还呼吁,现行统计法是20多年前颁布实施的,存在“软肋”,有待修改和完善。另外,应该改变或调整对地方领导的考核机制,实行综合、全面的考核评价体系,尤其是加入群众的“刚性监督”和评价比例。这样,才能转变一些人的不正常“政绩观”,杜绝“统计造假”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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