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人:
为了不让读者大爷们去翻前几期的报纸,就是想翻可能也没几个人有保留报纸的习惯,所以我得回顾一下前两集的剧情。3 月21 日的《付出了代价,就可以爱任何一种爱 》,是一位妻子,不幸的是,她爱的是别人的丈夫,她如此爱后者,以至于对前者有了生理上的抗拒,她因此下决心作出选择,并承担后果,我说支持一,支持二。在3 月28 日的《所有的夫妻档都该拆伙重来?》,丈夫被抢的女人来了邮件 (当然,这两人并不是同一事件的当事人),认为我应该给她支持,我说好,给了支持一并支持二,但是说这改变不了事实,所有的夫妻档都必然面临拆伙重来的可能性。
今天,第四人作为自己经历过类似事件,并且调适成功的女人,提了很多我认为合理的建议,比如“为了一个已经不再爱你的男人,陪上你一生的时间,不值得。”又如,“如果爱已经不存在,他回来了又如何?”至于与老朋友多联系,去看电影话剧之类的,可能就比较个人了,老朋友一般都八卦,你心头的惨痛变成她们饭后的谈资,可能无助于疗伤,而电影话剧里,第三者的戏份都不少,她们还长得挺漂亮,编剧导演也没有太多谴责的意思,这样又会触景伤情。
我觉得第四人是不错的安慰者,因为她有面对的勇气,说话能在适当的时候不顾逻辑——这样伤心的人听起来会比较入耳。她同意我的观点“人可以选择他喜欢的任何一种爱情形态”,但接下来马上说“爱没有错,关键是爱的对象和方式,是不是错了”。承认其中的任何 一句话,都得否认另一句话。
又不是上逻辑课,为什么要这么纯学术呢?那是我一向认为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尊 重事实,尊重逻辑带给我们的结论,哪怕这个结论我们相当不喜欢。我们不能像鸵鸟一样, 关键时刻就用屁股思考。不由分说,就把“第三者”判个道德死刑,这样相当省事,也可以获得大众的喝彩,在二三十年前,只要讨论到爱情,这就是标准口径,可是那时候的爱远远 比现在爱少,那时候的家庭普遍比现在的家庭无趣。彼此不爱的家庭却又无法拆散,再也没 有比这个更不道德的事情了。
最近很多人看过美国大片《300》,可能连带对斯巴达有了好感,那个国度是由国家统一知识的,道德上最为纯粹,绝不会有怪力乱神的议论,可是偏偏他们也屡次发现他们的王位继承人,当初的精子是来自圣上以外的第三人。
真正的选择是平实可信的,不必动用太多概念与舆论。我有一个朋友,胆、识、才、气 俱佳,还有财,但是只爱老婆,从没有绯闻,我专门问他这事,心想,他若跟我猛扯道德, 那可能就有偷吃,只不过藏得深罢了,结果他说,我当然喜欢女人,不过外遇想想都累,又要逛街,又要买礼物,又要发短信,没有读书来得开心。我于是相信了他的清白,也知道这个人知道家庭的价值。 我们爱爱情、爱家庭、女人爱男人、男人爱女人、女人爱女人、男人爱男人,爱无疑是 我们不可或缺的东西,正因为它好,我们才不回避它的易碎性以及它永远都面临的威胁。不要心存侥幸:你都跟我结婚了,媒体又都在诅咒第三者,你还能怎么样? 他能把你变成一个诅咒狂人,而自己去开心。
连岳
2007 年4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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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连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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