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吴亭)针对港澳游屡次出现零负团费的情况,昨日,国家旅游局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事务署分别发出通知,将于2月1日在内地与香港同时实施《内地居民赴港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要点》,特别强调不得以低于接待服务成本的价格向内地组团社报价并承接旅游团,旅游合同中必须注明购物场所、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如有自费项目,须注明内容和价格。
去年5月22日,媒体曾爆出香港导游阿珍逼迫大陆游客购物,导致一名老年男子心脏病突发骤亡的消息,从而使香港旅游部门加大严惩零负团费、规范旅游市场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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