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像艺术(VIDEO ART)产生于早期的“游击录像”和反商业化的艺术电视。纯粹以录像作为艺术表现媒材的历史则可追溯于到1965 年,艺术家白南准在画廊展出他改装的电视机,这也是最早出现的录像装置作品。
录像艺术作为媒体魔术师扮演了非常重要的文化角色,它在几种明显不同而又经常重叠的传播系统的边缘游刃有余,比如个人表达、艺术世界、独立电影、电视和学术研究,它大胆地表达了对于社会和文化问题的独特看法,最终作为一种艺术实践鼓励观众参与到这种创意的媒体形式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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