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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身份证 要登记指纹

2012年01月02日 00:00
来源:中老年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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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福州1月1日专电 (记者郑良)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居民身份证法》要求,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根据新《居民身份证法》,新法实施,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将新增指纹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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