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老人在登上观景台最高处的凉亭后,却突然昏厥晕倒、前额流血,经抢救无效后死亡,由此引发了死者家属的不满,认为旅行社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经审理,法院两审均认为涉案旅行社没有过错,为此驳回了死者家属的诉讼请求。
2011年3月,年过六旬的周女士和儿子来到广州市越秀区法院起诉称,自己与丈夫李万成是凤凰旅行社俱乐部的会员,事发前与旅行社签订了《广州市国内旅游组团合同》,约定由凤凰旅行社组织去清远天子山一日游。
周女士回忆,2010年9月29日7时15分,他们一行人从广州来到天子山,9时许到达清新县太和镇环城路观景台脚下,凤凰旅行社组织旅游团人员爬山上观景台参观。10时许,李万成在观景台游览时,跌倒头部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由此,周女士和儿子认为,旅行社的领队和导游明知李万成腿脚行动不便,而没有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导致死亡,为此请求法院判令旅行社赔偿损失共26万余元。
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受理后认定,李万成在参加凤凰旅行社组织的一日游中,在爬山途中跌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同时认为,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旅游者未按要求提供个人健康信息并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不听从旅游经营者、旅游服务者的告知、警示,参加不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活动,导致旅游时出现人身、财产后果的,旅游经营者或服务者不承担责任,故凤凰旅行社没有过错。
广州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判,但给出的解释是,由于李万成死后没有进行法医鉴定,其直接死亡原因已难以通过医学技术手段考究确定。即便如此,无论李万成是因跌倒受伤致死,还是因自身疾病导致晕厥猝死,其死亡是其本人和旅行社都难以预见和防范的意外事件。并且,没有证据证明旅行社安排的旅游项目存在明显的危险性或不当,更何况,登观景台也并非必经的旅游路线,游客可自行选择是否登顶。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湖北一男子持刀拒捕捅伤多人被击毙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6:49
04/21 11:28
网罗天下
频道推荐
商讯
48小时点击排行
-
706809
1女人心声:追求美丽是件痛苦的事 -
437124
2春天常吃10种蔬菜可帮你补足“阳气” -
431278
3美国华人圈屡现临时夫妻 专家:谈道德 -
386713
4姜培琳:从传奇超模到豪门CEO -
346637
5Gucci 2014米兰秋冬发布 -
272133
6普京绯闻女友时尚品味不输名媛 占领时 -
268855
7死亡真相:人在临死前10秒真实感受 -
203407
8肚脐形状辨疾病:哪种形状暗示有妇科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