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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景点将禁露宿乞讨

2012年04月06日 14:39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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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已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春暐,通讯员周荣嘉、陈煜报道:以陈家祠广场、荔枝湾涌为首的荔湾多个景区将有“量身定做”的管理规定了。昨日,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广州市荔湾区景区管理规定》已经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露宿、乞讨等行为将被禁止。

管理规定明确,荔湾区人民政府设立广州市荔湾区景区中心(以下称景区中心),作为景区管理机构,负责对荔湾区辖区内各景区实施统一管理。

该中心负责管理范围为荔湾湖公园、青年公园、双桥公园、醉观公园、增埗公园、西郊公园,以及荔枝湾文化休闲区、陈家祠岭南文化广场、聚龙村广场、司马涌等景区范围。其中荔枝湾文化休闲区位于荔湾湖周边,东起泮塘路-龙津西路,西至黄沙大道,北起中山八路,南至多宝路、西关大屋社区、广州美食园。陈家祠岭南文化广场由陈家祠周边绿化广场共同组成。

据介绍,今景区管理范围内供电、供排水、供气、电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建设和维护相关设施,应符合景区规划。不符合景区规划的,应及时整改。此外,景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应符合法定景区规划和城市设计的要求,并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其性质、布局、高度、体量、风格、色彩等事先应向景区中心征求意见。

景区还将禁止“超出门、窗在店外占道经营、堆放物品”、“卜卦、测字、算命”以及“随地躺卧、露宿,乞讨”等行为。部分爱狗之人也不能携犬进入设有犬只禁入标志的区域。

李春暐、周荣嘉、陈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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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荔湾 露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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